知识产权法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达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

题目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达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法律^教育网*原创|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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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 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目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问:(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在甲公司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可以因为甲公司的预期违约行为而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甲公司于7月19日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因此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本案中,由于代办托运的买卖合同,自货交第一承运人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乙公司已经将货物交给火车站发送了。同时,在遭遇泥石流时,甲、乙之间的合同尚未解除,因此,损失应由出卖人甲公司承担。
(3)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面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4)丙、丁之间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乙、丙之间的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合同。在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因此,丙公司在没有付清空调货款的情况下,订立买卖空调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些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爆发,火车站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考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参见

第3题:

杭州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7月3日签订—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7月18日在当地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目与常州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丙公司买下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空调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特大暴雨,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但是丙公司以未能收N 100台完好的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全部付款。根据上述事实,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甲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公司7月22日和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C.30台托运空调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 D.丙公司将70台空调出卖给丁公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预期违约,A正确。根据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第141条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为交付,在甲乙之间,所有权已经转移,故乙公司在解除合同前将同一标的物再出卖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B正确。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自交付时转移,因此30台空调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乙丙公司之间是约定了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因此丙公司在付清货款前将70台空调出卖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本题只有C错误。

第4题: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 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 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 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问: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可以因为甲公司的预期违约行为而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覆行合同,因此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本案中,由于是代办托运的买卖合同,自货交第一承运人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乙公司已经将货物交给火车站发送了。同时,在遭遇泥石流时,甲、乙间的合同尚未解除,因此,损失应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
(3)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4)丙、丁之间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乙、丙之间的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合同。在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因此,丙公司在没有付清空调货款的情况下,订立买卖空调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第94条第2项(法定解除权下的预期违约)、第108条(预期违约)、第116条(定金和违约金的选择适用)、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第145条(货交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即所有权保留条款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批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应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 158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题中丙作为买受人,应承担建材损毁的风险。

第6题:

2015年3月,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商品展销会上签订了一份成衣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一批优质成衣,总价款50万元,由甲公司代办托运,货到付款。并约定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8月16日,甲公司将货物交乙公司指定的承运人A市铁路运输公司运输。乙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8月17日传真告知甲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甲公司收到传真后,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并开始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8月22日与C市的丙公司签订了该批成衣的买卖合同。8月24日,火车行至B市边界,由于突发泥石流,这批货物全部被洪水冲走。


【问题】


1.对该批货物的损失,A市铁路运输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甲公司能否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3.假设乙公司以甲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何地法院有管辖权?


4.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货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若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与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可否主张继续使用原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解析:

1.(1)对该批货物的损失,A市铁路运输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理由:《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批货物的损失系不可抗力造成,具有免责事由,承运人A市铁路运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1)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本案中,乙是明示的预期违约。


(2)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1)A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首先甲乙双方的协议管辖有效。其次,《合同法》第61条第3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中,甲乙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即甲公司所在地A市,所以A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1)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成衣的损失应由丙公司承担。


(2)由第1问可知,对该批货物的损失,A市铁路运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货物的风险自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因此货物毁损时,风险由买受人丙公司承担。


5.(1)可以。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可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


(2)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使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本题中虽然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根据前述规定甲可以主张继续使用违约金条款。


第7题:

(2017年)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M 县。 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批建材转让给丙,在 M 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 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毁损。该损失应由(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C
解析: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出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 时由买受人承担。

第8题:

(三)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司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对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

A.按一审中的地位确定,乙公司是上诉人,甲公司是被上诉人

B.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C.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上诉人

D.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C
c。解析:《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些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由()。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0题: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在C县贸易会展中心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自产的M型号的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价500元;乙公司负责按期将照相机送至甲公司在D县的分支机构;甲公司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交付2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3万元。
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就责任承担发生纠纷,甲公司拟提起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有(  )。

A.A县人民法院
B.B县人民法院
C.C县人民法院
D.D县人民法院
E.上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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