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动产适用()。
第1题:
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16届大会获得通过,该公约有5章31条。其主要内容有:
(1)公约的适用范围
除遗产处分方式、处分遗产的能力、有关夫妻财产的争议、非因继承而设立而让与的财产权利、利益或财产事项不适用公约外,一切遗产继承的法律选用问题均适用公约。即使应适用的法律是一非缔约国法律,公约仍应适用。
(2)公约采用了“同一制”继承制度
公约将死者的遗产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定选用统一的准据法。这一准据法原则上是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只要他那里具有该国国籍,或者他在该国至少居住5年时间。在其他情况下,继承受死者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支配,除非死者当时与另一国有更密切的联系。
(3)意思自治原则
公约规定当事人可以指定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法律,但这种指定受到严格限制。一是当事人的指定只限于其指定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或惯常居所地法律。二是这种指定的形式必须是明示的。
(4)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准据法适用于死者的全部遗产,不管这些遗产位于何处。准据法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
A.确定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
B.因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丧失。
C.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继承人的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
D.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
E.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
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
第2题:
第3题:
我国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遵循怎样的原则?
我国的涉外继承包括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或者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者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对于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应遵守的原则包括:(1)条约;协定优先适用的原则。我国与外国就继承方面定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但我国声明保留的除外。(2)区分遗产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即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3)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一般适用我国法律,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题:
我国对涉外继承所采取的制度是()。
第5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6题:
关于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动产适用()。
A.被继承人死亡时居所地法律
B.被继承人所属国法律
C.继承人居所地法律
D.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7题:
第8题:
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婚龄。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法律行为,须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基础。
(3)当事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现代国家均以立法的形式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关系,对旁系血亲间的婚姻关系,各国法律也加以限制。
(4)当事人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现代国家多实行一夫一妻制,要求婚姻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印度等国家除外。
(5)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婚姻实质方面,一些国家规定患有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有的国家禁止从事某类公务的人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9题:
涉外继承适用的法律有何规定?
第10题:
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离婚、扶养和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有哪些一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