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区的区域司法协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区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B、委托方法院无须支付受委托方法院在送达司法文书或调取证据时发生的费用或税费C、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D、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题目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区的区域司法协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区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 B、委托方法院无须支付受委托方法院在送达司法文书或调取证据时发生的费用或税费
  • C、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
  • D、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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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的调查取证,依2001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双方委托调查取证,澳门一方应通过澳门高等法院进行

B.委托方法院可以请求代为询问当事人

C.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调取证据

D.两地可以互免委托调查取证的费用或税项


正确答案:BCD
【考点】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解析】本题涉及内地与澳门有关调查取证的司法解释的规定。A选项不正确,澳门一方应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不是澳门高等法院。B选项正确,取证的范围中包括了代为询问当事人。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调查取证。D选项正确。依有关规定,两地在委托调查取证的费用或税项上是互免的。

第2题:

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宝华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市明珠有限责任公司就一项办公软件购销合同产生纠纷,并在内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关于审理此案过程中文书的送达和相关证据的调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澳门终审法院在收到本案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送达文书或者调查相关证据的委托后,应当立即将委托书及所附司法文书和相关文件转送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有权完成该委托的法院进行送达和取证工作
B、如果澳门法院发现受委托送达的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也应该送达
C、澳门方面的法院在受到送达的委托书后,如果发现对于本案有专属管辖权,可以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D、内地法院可以委托澳门有关法院代为询问证人、鉴定人,也可以在澳门有关法院执行调取证据时派司法人员直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答案:A,B
解析:
【考点】中国内地与澳门之间的送达与取证。详解:该问题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中。其中关于文书送达方面的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的司法文书,均需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在相互收到对方法院的委托时应当立即将委托书及所附司法文书和相关文件转送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有权完成该委托的法院。关于调取证据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可见,澳门终审法院在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送达文书或者调查相关证据的委托后,应该转送、转委托其他法院,A项正确。根据《安排》有关送达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法院均应送达,故B项正确。受委托方法院在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为由,不予执行该委托,故C项错误。根据《安排》有关调取证据的规定,委托方法院可以要求受委托方法院代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可见,本案中内地法院在澳门有关法院执行调取证据时派司法人员出席或者出席时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均需澳门有关法院的允许,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第3题:

根据《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处理办法不当的是:( )

A.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应当有后者的委托函霞在收到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委托函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送达

C.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可不予送达

D.人民法院按照委托函中的受送达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能送达的,应当附函写明

情况,将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依原途径退回


正确答案:C
36.答案: C 考点:涉台文书的送达讲解:本题中,A、B、D三项说法符合《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受委托的人民法院“亦应予送达”,而不是“可不予送达”,故C项错误。

第4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査取证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北京市髙级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送达与取证
B.受托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C.送达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
D.受托方可根据其本辖区法律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接受委托


答案:A
解析:
。依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协助机关内地为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是终审法院;送达文书的期限为两个月;送达取证费用一般互免;查托方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第5题:

澳门人何某到内地投资建厂,王某在其内地工厂打工,王某与资方出现了劳工争议,并诉诸内地的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澳门送达,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

A.上述安排适用于劳工争议案件的送达
B.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必须未过
C.内地法院可通过澳门高级法院送达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对C错,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

第6题: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区的区域司法协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区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B.委托方法院无须支付受委托方法院在送达司法文书或调取证据时发生的费用或税费

C.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

D.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参考答案:A

第7题:

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

A.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供葡萄牙语译太
C.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D.在受委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澳门之间的委托送达与调查取证。A项,根据2001年最高院《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项正确。
B项,根据该安排第4条,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所附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B项错误。
C项,根据该安排,两地法院相互委托事项包括送达与调取证据,C项正确。
D项,根据该安排第19条,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D项正确。

第8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送达与取证

B.受托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超过2个月

C.送达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

D.受托方可根据其本辖区法律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接受委托


正确答案:B
【考点】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协助
【解析】依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协助机关内地为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是终审法院;送达文书的期限为2个月;送达取证费用一般互免;受托方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所以本题选B项。

第9题:

广州甲公司与澳门乙商户订立了食品供货合同,甲乙公司因付款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诸内地某法院。该案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在澳门询问证人时,内地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B.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C.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人民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D.请求调取的证据可以是任何证据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A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9条的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B错误。该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C正确,该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D错,依上述规定,不能调取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第10题:

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B、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C、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答案: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第8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第5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调取证据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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