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

()或者()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内开始执行,不得()

题目

()或者()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内开始执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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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C
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第102条,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受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完成调查的期限是()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参考答案:D

第3题: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发现民事执行根据确有错误的案件的处理,错误的是:( )。

A.执行人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发现错误,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

B.执行人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发现错误,可提出书面意见, 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C.据以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D.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可自行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2款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故选项C为正确判断。又根据《民诉意见》第258条的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在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故选项AB为正确的判断。综上符合本题要求的答案应为D。注意:执行人员对发现民事执行根据确有错误的案件的处理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

第4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受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完成调查的期限是()

  • A、10日
  • B、15日
  • C、20日
  • D、30日

正确答案:D

第5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人民法院明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不得再委托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B:只要经对方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委托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
C:委托执行一般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D: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经过审查确认执行根据合法后,应立即开始执行

答案:D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29条。D选项错误之处在于受委托法院无权对执行根据进行审查,即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根据确有错误,也只能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

第6题:

2004年,河北省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依法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应当归还的部分财物还存放在其居住在河南省丙县的表兄家中。于是,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丙县人民法院在收到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件后对委托执行的生效判决进行了仔细的审查,认为该判决证据不足,拒绝对其进行执行。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无奈,请求其上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丙县人民法院执行,被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因为被执行的财产在丙县,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

B.丙县人民法院可以对委托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可以向委托法院提出建议

C.丙县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委托法院的请求进行执行,不得拒绝执行

D.丙县人民法院拒绝执行时,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丙县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委托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诉法意见》第261条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民诉法意见》第159条规定,“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根据上述规定,A、C、D项都是正确的,B项错误,因为受委托法院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

第7题:

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必须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8题:

对于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B.对于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C.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D.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


正确答案:ABCD
《高法解释》第360条规定,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故本题AC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故本题B项正确。

第9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 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 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 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 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 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 区人民法院
C.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 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 区人民法院决定延缓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10题: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A、拖延    
  • B、拒不拨缴   
  • C、上报     
  • D、拖延或者拒不拨缴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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