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

关于送达的行为,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有()A、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拒收,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B、直接送达中,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其代理人签收C、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时,被告人不在家,只有其十岁女儿在家,可以直接由其女儿签收D、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将诉讼文书以平信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

题目

关于送达的行为,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拒收,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
  • B、直接送达中,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其代理人签收
  • C、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时,被告人不在家,只有其十岁女儿在家,可以直接由其女儿签收
  • D、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将诉讼文书以平信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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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送达的行为,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有()

A.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拒收,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

B.直接送达中,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其代理人签收

C.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时,被告人不在家,只有其十岁女儿在家,可以直接由其女儿签收

D.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将诉讼文书以平信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


参考答案:A, C, D

第2题:

下列关于送达的表述正确的是()。

A、送达是法院的职权行为

B、送达需要按法定程序进行

C、直接送达只能向当事人本人送达

D、留置送达只适用于当事人为公民的


参考答案:AB

第3题:

关于送达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受送达人不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属于间接送达

B.送达回证是送达人完成任务以及受送达人接受或拒绝文书的证明,也是衡量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

C.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委托快递公司代为送达

D.转交送达中,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正确答案:ACD
A属于直接送达,而不是间接送达;C不对,是因为委托送达的只能委托其他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而不能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D不对,转交送达中,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4题:

下列关于异步传输模式ATM技术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C
异步传输模式ATM是新一代的数据传输和分组交换技术,也是当前网络技术研究与应用的热点问题之一,ATM技术能够保证用户对数据传输的服务质量的要求;线路交换方式的实时性好,分组交换方式的灵活性好,而ATM技术正是实现了这两种方式的结合,符合B-ISDN的需求,因此,B-ISDN选择了ATM作为它的数据传输技术。

第5题:

下列关于E-R模型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D
在E-R图中,实体用矩形表示,属性用椭圆形表示,联系类型用菱形表示。在现实世界中,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是有联系的,这些联系在信息世界中反映实体内部的联系和实体间的联系。实体内部的联系通常是指组成实体的各属性之间的联系。两个实体间的联系可分为三类:一对一联系(1:1)、一对多联系(1:n)和多对多联系(m:n)。实体型之间的这种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联系不仅存在于两个实体型之间,也存在于两个以上的实体型之间。

第6题:

下列有关公告送达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公告送达适用于收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

B、公告送达通知收件人在法定期间和指定地点受领应送达的文件

C、公告送达由人民法院保管应送达的诉讼文件,以备收件人随时领取

D、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附卷存查


参考答案:D

第7题:

下列关于汉字编码的叙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正确答案:C
汉字的机内码=汉字的国际码+8080H,国际码是区位码中的区码和位码各自转换成十六进制后各加20H。

第8题:

下列关于各种送达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委托送达中的被委托人只能是收件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

B.转交送达的收件人包括军人、服刑犯人和被劳动教养人

C.邮寄送达在司法机关交邮后15日即认为已经送达

D.在所有的送达方式中,直接送达是首选的送达方式


正确答案:ABD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A的说法是正确的。转交送达是指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件的送达方式,这里所谓特殊的收件人就包括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人。故B正确。邮寄送达在收件人签收挂号邮寄的诉讼文件后即认为已经送达,所以C错误。直接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这样更有利于收件人及时行使有关诉讼权利,有助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所有送达方式中的首选。故D正确。

第9题:

下列关于函数依赖的叙述中,( )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D
本题的考查点是函数依赖中的推理规则。①合并规则:由X→Y,X→Z,有X→YZ;②伪传递规则:由X→Y,WY→Z,有XW→Z;③分解规则:由X→Y,及Z包含于Y,有X→Z。本题选项D)中,假设X集合为AB,Y的值为B,则AB→A,B真包含于AB,显然不能推出B—A,所以选项D)错误。

第10题:

下列关于面向对象数据库系统的叙述中,( )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D
ORDBMS提供类型构造器用于构造复杂对象的数据类型。主要的类型构造器为:组合(记录)、集合、引用。类构成特殊化层次(ISA联系)。ISA联系中子类的对象拥有其超类的对象的全部属性和方法,称作子类对超类的继承。一个类可以从多个超类中继承属性和方法,这称作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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