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
第1题:
简述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
《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规则如下:
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
2.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3.中国与外国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4.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适用我国法律。
第2题:
我国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
A.区别制
B.同一制
C.遗产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第3题:
A、区别制
B、同一制
C、遗产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第4题:
巴托鲁斯主张()。
第5题: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离婚的准据法是()。
第6题:
简述我国有关继承准据法的规定。
(1)我国在解放后的立法和实践中基本上一直是采用区别制的。
(2)我国1985年《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以及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被继承人住所地法系指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法。
(3)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仍采用区别制,该法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比《继承法》的规定更全面、简洁、明确。
第7题:
第8题:
涉外结婚的准据法
按照抵触规则,涉外结婚所应适用的实体法,现代各国采用的结婚准据法,有婚姻缔结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当事人住所地法。
第9题: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第10题:
我国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适用哪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