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司法实践认为除权判决只是恢复票据本来的权利,并不能扩大票据的权利,除权判决申请人并没有权利要求银行提前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其效力有:( )。
A.确认票据权利的效力
B.宣告票据无效的效力
C.作为支付凭证的效力
D.强制执行的效力
第4题:
除权判决是指在()期间无人申报权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宣告(),从而使()人丧失票据权利的一种判决。
第5题:
()是指人民法院做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其含义包括:宣告票据无效进而排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通过在指定期间内无人申报权利的事实;推定票据权利归申请人所有。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关于除权判决,错误的说法是
A.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进而排除申请人以外其他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
B.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除权判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D.当事人对除权判决不得提起上诉
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7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故C错。
第9题:
甲的一张支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去非洲考察期间染上疟疾后长期住院治疗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准备采取的哪些对策没有法律依据?
第10题:
除权判决的法律后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