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论

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关系。

题目

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关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于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关系,由于两者词义上的模糊,中外专家的不同认识,也由于文化传统特别是教育传统的影响,至今仍未有比较一致的见解。汇总起来,有这样一些看法:
⑴“小课程与小教学观”:课程与教学分离
这种观念认为课程和教学各自相对独立,互不交叉。并阐述了课程与教学“两者相互独立和相互分离”的观点。这具体表现为课程是在教学过程之前、教学情境之外预设的目标、内容与计划,因而课程是规定的、制度化的文本;教学则是教师的事,教学是忠实地执行课程计划、传授教学内容的方法、手段与过程。
⑵“大教学观”:教学包含课程
认为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是包含于其中的,只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在这种对课程与教学的理解中,课程往往是教学内容的代名词,属于教学的一部分;课程也往往被具体化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这样三部分。
⑶“大课程观”:课程包含教学
与前者相反,这种看法认为课程所涵盖的范围要宽于教学,教学只不过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课程几乎囊括了教育的所有问题,课程即教育,教育即课程。“大课程观”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在改革实践中,教改是作为课改的落实环节来进行的。
⑷“整合观”:课程与教学论
课程与教学整合的观念发端于二十世纪初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他指出,课程与教学分离问题的根源在于认识论上的对象与活动、目的与手段、内容与过程的二元对立。针对此,他提出了认识的“连续性”原则来消解上述的二元对立,并系统地阐述了以“经验”为基础将儿童与学科统一起来、将课程与教学整合为一体的思想。20世纪课程与教学的重新整合:提出“课程教学”的理念,把重心置于理解活生生的教学情境,课程与教学再一次融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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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论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及与人的发展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

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
高等教育受社会发展(生产力水平、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制约;
高等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社会制度建设、文化发展服务)。

第2题:

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包括:教授法”阶段,“教学法”阶段,“教材教法”阶段,“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教学论”阶段,“教育学”阶段,“课程与教学论”阶段。
1.“教授法”阶段:重在对“学”的重视,中国的师范教育开始与19世纪90年代,其标志是1897年4月8日南洋公学师范院正式开学上课。在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实施分科教学,各科教授法应运而生。根据《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师范分“初级”和“优级”两级。初级师范学堂规定学习5年,每年都设有“教育课程”,包括教育史、教育原理、教授法、实施授业等内容。优级师范学堂规定教育学在第二、三年开设,包括教育理论、教育史、教授法、教授实事练习等内容。可见,“教授法”最初是作为“教育学”的组成部分在师范类院校开设的。在这个阶段有不少语文学教授法的著作,其意义在于使语文教学研究逐步从教育学中脱胎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
2.“教学法”阶段:以“教学法”代替“教授法”,在1919年由陶行知提出来,以便把研究教师的教,拓展为同时研究学生的学。他主张“教学合一”,理由是”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
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生学的法子;
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采用“教学法”的名称扩大了学科研究的范围,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进入了教育研究的视野。陶行知的这一新的提法很快为教育界所采纳。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系统改革令》,正式将“教授法”改名为“教学法”。在五四以后,以“教学法”命名的著作很多,这些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语文教学研究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3.“教材教法阶段”:在“教材教法阶段”,对教材的重视是其显著特点。在20世纪30年代末,鉴于对分科教学法比较重视教法的研究而忽视了与教法直接相关的教材的探索,一些师范院校开始尝试增加教材研究的内容,同时改学科名称为“教材教法研究。”其实在1946年颁布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中,又进一步规定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属于专业训练科目之一,在第四学年学习,内容分教材选择、教科书批评、课程标准研究、课程组织、教具设置及应用部分。同时还规定,本课程讲授、阅读、参观与其他研究方法并用。至此,语文教材研究与语文教法研究并列为师范院校中文系科的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内容,教师、学生、教材、教法诸多要素都列入了学科理论研究的范围,并形成了特定的教学研究方法。
4.“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在“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两个名称名存,突出了语文教材研究。“文革”以后的“语文教学法”与“语文教材教法”研究,其“法”的内涵已逐步由属于操作技能的教学方法向原理、原则、法则过渡,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新的拓展,教学原理、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都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
5.“教学论”阶段:在改革开放后,1986年北京师范学院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育学”。第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将教育学科的二级学科“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于是,本学科也相应改称为“语文教学论”或“语文学科教学论”。这一名称的变更,反映了人们对学科教学法、教材教法知识体系的不满。其研究视角更为开阔,开辟了学科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评价等多个学科教学的研究路向。
6.“教育学阶段”:强调的是语文教育的终极目标--培养个性完美发展的人,他的研究对象由侧重具体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研究的内容由侧重具体理论和方法的“法”和“论”,转变为具有系统理论和完整结构的“学”。这种转变是学科教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也是普通教育学的丰富和发展。教学法、教学论、教育学,三者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任务是基本相同的,但是又是不断拓展的。学科教学法侧重于研究教学技能,特点是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追求掌握方法技能。学科教学论侧重于研究敬爱哦学基本理论问题,特点是教育性和方向性。“语文教育学”以普通教育学为指导,用系统论的观点研究语文现象,反映的是一种“大语文”的教育观。它通过对语文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语文学科规律的语文教育之路,这是语文学科教育研究的新发展。
7.“语文课程与教学论”阶段: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诞生,是与教育学的发展特别是与一般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发展像适应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强调的是学校语文教育的实践过程--语文课程与教学。终极目标是通过实践过程达到的,语文教育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它的实践过程
近百年来,从语文“教授法”“教学法”“教材教法”,到“教学论”“教育学”,再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与课程名称的变化,既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又是学科与课程自身研究逐步深化的结果,反映了语文教育学科与课程内容性质的变化和理论本身的发展。
对其评价:语文课程论的发展全过程,对教材教法育人等的反思中,不断总结改革,由于语文学科的特点,加上我国的特殊政治因素,使人们在很长时间内对语文学科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在过去语文课程教学论的形成过程中,反映了时代风貌,符合形势的需要。但是其变化,从学生个体诧异等角度考虑的不多,怎么样能让语文课程能更满足每一位同学的需要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以后的语文教学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第3题:

课堂教学中"教”与"学”的基本关系是什么


参考答案:教学是教师组织、指导、帮助和促进学生学习以使学生获得发展的活动;教学是教与学的互动统一的活动,教与学的互动首先表现为教主导着学,教要根据学,教法要根据学法,学反映和修正着教,教学相长。

第4题:

在课程与教学论发展的萌芽时期,产生了一批论述课程与教学问题的专著,其中,西方教育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教学论专著是()

  • A、《理想国》
  • B、《论语》
  • C、《学记》
  • D、《雄辩术原理》

正确答案:D

第5题:

论述为什么“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


正确答案: 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都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颁布的,是规范语文课程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本次课程改革中以“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主要有三方面的理解和考虑:
(1)课程功能从主要关注怎么教转向主要关注教什么。
传统教育中,教什么和怎么教是两个范畴。现在我们主张教什么和怎么教结合起来,以教什么为主导因素。教学大纲关注的焦点是教师教学,而缺乏对课程实施特别是学生学习过程的关注。教学被课程所控制,课程也逐渐孤立、封闭。课程标准认为教师和学生都不是教材的被动使用者,而是教学资源的开发者、利用者和教学方案的设计者。
(2)课程价值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
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知识面狭窄切艰深,对学科内容和教学要求做了统一的硬性规定,缺乏弹性和选择性。课程标准是国家制定的某一学段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是基本标准,而不是最高要求,是大多数儿童都能达到的标准。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儿童的教育。教学大纲关注的是优秀学生,而课程标准关注的是全体学生。
(3)课程目的从主要关注学生的智力发展转向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学大纲关注的主要是学生在知识技能方面的发展,课程标准着眼于未来社会对国民素质的要求。我国课程改革中各学科对学生素质的要求,都是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指导性文件。

第6题:

论述法律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答案:
解析:
(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出对法律的需要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的法律便应运而生。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以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法律只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从而在政治上也占统治地位的掌控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共同意志的反映。因此,历史上出现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它们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同一历史类型的各国法律,尽管它们也各有其特点,但由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制度的本质是一致的,所以它们有着共同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因此,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法律。
当然,上层建筑的各部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独立性,各有其本身的形成和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历史,它们并不都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立即变化。但是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或迟或早要引起全部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则是确定不移的历史规律。因此,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必然引起法律的发展变化。这种发展变化不仅表现在法律随着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而发生本质的变化,还表现在当经济基础发生局部变化时,也会引起法律的相应的变化。
(2)法律对经济的作用
法律对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经济关系。法律确认经济关系,是指法律创建新的生产关系及改造旧的生产关系。这种确认功能使社会基本经济关系以制度形态得以合法存在。该功能通常在宪法规范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例如中国宪法对国家允许的所有制形式进行了规定。
2)规范经济行为。法律对经济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和程序法等来加以间接宏观调控,对经济行为加以规范,从而使经济在一定的法律秩序中运行。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的发达程度、合理程度的规定常常对经济的稳定与增长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要素在全球自由流通,经济运行规范的合理性、开放性及可信度构成主要的经济运行软环境,对经济的流动有极大影响,对区域经济发展尤为重要。
3)维护经济秩序。法律对经济关系不仅作出确认、调整,而且加以维护和保障,保证其正常的发展秩序不受侵扰,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经济功能的目的性及本质。现阶段,我国法律的任务就是严格保护经过确认的各种经济形式和市场经济秩序,对于各种侵扰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
4)服务经济活动。法律的经济功能不仅通过直接规定经济关系内容的法律规范体现,而且还通过服务于经济活动的各种法律制度来体现。

第7题:

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一门研究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的学科。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发展,始于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终于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以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所谓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是指反映到语文教育工作者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
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根据问题的归属分类,有语文课程方面的问题,如:语文课程标准、语文课程内容、语文课程资源,等等;
有语文教学方面的问题,如:识字写字教学、阅读教学、写作教学、口语交际教学,等等;
有侧重理论方面的问题,如: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课程的目标、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等等;
有侧重实践方面的问题,如:语文教学设计的优化、语文教学方法的选择、语文学习方法的指导,等等。
语文课程与教学方面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来源分类,有来自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的问题,如:语文课程与教学设计、语文课程与教学实施、语文课程与教学评价,等等;
有来自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同理论对立的问题,如:语文知识与语文能力之间的关系、语文智育与德育的关系、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之间的关系、传统教学方式方法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之间的关系,等等;
有产生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内部对立的问题,如: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文本的整体把握与分析认识、教读与自读,等等;
有产生于两种或几种课程与教学理论之间对立的问题,如:语文综合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方面的问题、继承传统与借鉴外国母语教育经验的问题,等等。
此外,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还可根据问题有无价值,分为常识问题和未知问题;根据问题探讨程度深浅,分为表象问题和实质问题;根据问题涉及范围宽窄,分为大问题和小问题;根据问题发现先后,分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和课程与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问题,等等。

第8题:

试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正确答案:

第9题:

论述在高中课程教学中,为什么概率的教学,要安排在排列、组合知识学习之前?


正确答案: 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以及当前市场经济中,人们碰到越来越多地随机现象。对随机现象有一个较清楚的认识,成为每一个公民文化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正是高中开设概率课程的基本目的。过去的概率课,往往把重点放在用排列组合计算古典概率上,而忽略了对概率本身的理解。排列组合的题目可以很难,这样在教学中就可能把学习的重点变成如何计数,而不是如何理解随机现象,其结果会导致学生学完后,并不能很好地认识周围发生的随机现象,如天气预报,彩票中奖等。而在新课程标准中,更强调对随机现象的认识,所以把概率的教学安排在排列组合知识学习之前。不仅在中学,大学的统计概率课程也在做调整。在本科教育中,不论是数学还是非数学专业中,有两个大的趋势,一个是统计的比重会大大加强;另一个是在概率课程中,减小古典概率的比重,淡化在古典概率中计数(排列、组合)的难度,强化对随机思想的理解。

第10题:

请结合具体教学事例,论述中学教学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中评价方式如何实施?


正确答案: 教学评价要重视教学效果的及时反馈,评价的方式要灵活多样,要鼓励学生创新,主要采取考查学生实际操作或评价学生作品的方式。(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