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济学

简述你对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认识和理解。

题目

简述你对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认识和理解。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特点:
1.性质:社会土地公有制
2.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全民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
4.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
5.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6.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以外属集体所有
7.建制镇土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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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请论述全面理解和认识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


参考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所有制两种形式。(1)、全部土地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不存在土地私有的情况。(2)、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3)、土地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集体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4)、土地的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制的形式。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有可能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村合作经济在组织。(5)、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这里的城市是指国家设立市建制的城市。城市市区是指:不包括市辖县和郊区,仅指城区。(6)、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过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当国家和集体发生土地纠纷的时候,如果国家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某块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那么这块土地就是属于集体所有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7)、建制镇既不属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说的城市范畴,也不属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说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范畴。这里并不是说建制镇既不属于国家所有,也不是属于集体。其土地所有权问题,应区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属于集体还是属于国家所有。

第2题:

请谈谈你对资金的直接融通和间接融通关系的认识和理解。


参考答案:

(1)直接融资。①直接融资的含义。②直接融资的特点。赤字单位和盈余单位双方是对立当事人,易于互相了解;没有金融机构作中介,因而双方均可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手续简便,节省时间;通常 采取有价证券形式,适合市场的需要,可以转让,具有流动性;容易受时间、期限以及融资金额的限制。

(2)间接融资。①间接融资的含义。 ②间接融资的特点。金融机构有专门人才来对筹资者的各种状况进行深人了解; 可以节省直接融资中的佣金、印花税等费用;银行资金来源充足,可以从银行获得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的借款。

(3)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各有优缺点,双方可以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部分共同构成统一的金融市场,两者相辅 相成,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两种融资方式起着不同的作用。在简单的商品经济中,直接借贷占重要地位;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时代和地区,以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资金调度力求高效率的当代社会,直接融资的作用又日益重要。

第3题:

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4题:

阐述你对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的认识和理解。


正确答案: 认识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需要回望过去中国所走过的道路。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和文化,但是近代以后却备受帝国主义国家的掠夺欺凌。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担当起完成两大历史任务的责任,即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这集中体现为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
一是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
二是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
三是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
这三件大事把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连接起来,把历史中国和当代中国连接起来,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就是要在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基础上,继续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篇章。
认识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必须把握两大历史任务之间的关系。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历史前提。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是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根本目的,也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奠定物质基础。
认识当代的中国历史任务,应当展望和把握未来中国发展的光明前景。进入新世纪,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一奋斗目标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两大历史任务的继续和发展,它又是当代中国历史任务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牢牢把握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要清醒认识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5题: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主要的土地占有者是()、()和(),主要的土地所有制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地主;国家;自耕农

第6题:

谈谈你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


参考答案: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它同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含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一般说来,从教育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来看,教育就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凡是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增进人的体质的活动都是最广泛意义上的教育。广义的教育也包括人们在社会上、家庭里、学校中受到的各种有目的的影响。就是说,广义的教育既包括制度化的教育,也包括非制度化的教育,它是一切教育的总称。同广义的教育相对应的狭义教育则主要指制度化的教育,即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在今天,学校教育的概念也已不再是过去所理解的仅仅是中小学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今天的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各种职业教育和多媒体远程教学等,也都具有学校教育的性质,都是制度化的教育。

第7题:

谈谈你对平等权的理解和认识。(中南财大2005年研)


正确答案:(4)对平等权的正确理解 ①绝对平等与相对平等 法律上的平等强调的是人格的平等每一个人的人格都具有平等的价值。但作为具体的个人必然存在事实上的差异性。人与人之间的千差万别在性别、年龄、出身、种族、信仰、财产、职业等方面存在着先天的和后天的差异。如果法律无视人们在事实上的差异性一律予以同样处理无疑是不公正的。 ②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与结果平等 近代宪法所保障的法律上的平等是所谓的形式平等也称为“机会平等”其所追求的是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上的平等。平等的理念也发生转变从绝对式的“机会平等”转变为必须改正实际存在的不平等实现相对的、实质的“机会平等”从追求绝对的“形式平等”转为“合理的差别待遇”即实质平等。因此宪法中的平等观念不再仅止于消极禁止国家对国民的差别待遇而是积极要求国家必须努力架构实现实质平等的法秩序使已经形式化、空洞化的“机会平等”获得实质的保障。
(4)对平等权的正确理解①绝对平等与相对平等法律上的平等强调的是人格的平等,每一个人的人格都具有平等的价值。但作为具体的个人必然存在事实上的差异性。人与人之间的千差万别,在性别、年龄、出身、种族、信仰、财产、职业等方面存在着先天的和后天的差异。如果法律无视人们在事实上的差异性,一律予以同样处理,无疑是不公正的。②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与结果平等近代宪法所保障的法律上的平等是所谓的形式平等,也称为“机会平等”,其所追求的是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上的平等。平等的理念也发生转变,从绝对式的“机会平等”转变为必须改正实际存在的不平等,实现相对的、实质的“机会平等”,从追求绝对的“形式平等”转为“合理的差别待遇”即实质平等。因此,宪法中的平等观念不再仅止于消极禁止国家对国民的差别待遇,而是积极要求国家必须努力架构实现实质平等的法秩序,使已经形式化、空洞化的“机会平等”获得实质的保障。

第8题:

中国现阶段所有制形式各种主张有()

A.土地国有制

B.国家、集体、个人三无所有制

C.私人所有制

D.土地双轨所有制

E.强化现行集体所有制


参考答案:A, B, C, D, E

第9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第10题:

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


正确答案: 1、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包括一,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具有唯一性和统一性;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通过法律规定将其中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固定给使用者,而国家仅保留土地的处分权。
2、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一,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二,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3、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一,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方式;二,行使土地所有权应遵循的基本法律要求;三,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