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中出现了“官当”之名。A、北魏律B、北齐律C、曹魏新律D、南朝陈律

题目

()中出现了“官当”之名。

  • A、北魏律
  • B、北齐律
  • C、曹魏新律
  • D、南朝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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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周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本书将所有官员分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类

B、本书中,既记载了“大宰”那样统领百官的大官,也记载了饲养小动物的小官

C、书中的三百六十个官职,暗合周天三百六十度

D、书中出现的所有官职都在正史中出现过


参考答案:D

第2题:

“官当”之名始出现于()。

A.《新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南朝陈律》


参考答案:D

第3题:

在企业中,当人们偏好非正式沟通时,说明正式沟通出现了问题。()


参考答案:×

第4题:

DVOR中当出现了缺口告警,说明相邻的一对天线出现故障。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古人避讳的对象,主要有()

A君主之名

B长官之名

C长辈之名

D贤者之名

E朋友之名


A,B,C,D

第6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出现的制度有( )。A.法律形式上首次出现了格和式B.罪名上首次出现了重罪十条C.特权制度上首次出现了八议、官当D.刑罚执行上首次出现了死刑复奏


正确答案:ABCD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许多“首次”,包括曹魏政权的“八议”、死刑复奏,两晋政权的服制定罪、登闻鼓直诉制度,北魏政权的“官当”、格、杖刑,西魏的式、北齐的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大理寺、重罪十条等。故备选项都是正确答案。

第7题:

(二)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一规定在适用时有何例外?为什么?
(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律规定的“官当”制度和区分公罪和私罪的刑法原则。所谓“官当”,是指官僚贵族犯罪后,允许其用官品或者其爵位折抵刑罚的制度。“官当”制度始创于南北朝北魏时期,沿用于南北朝、隋、唐、宋时期,元、明、清摈弃了该制度。区分公罪和私罪的原则最早确立于《开皇律》,唐朝沿用。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官吏犯私罪,五品以上的,一官可以折抵徒刑二年;九品以上的,一官可以折抵徒刑一年。如果犯公罪,一官可以多折抵一年。如果是以官品抵当流罪,原则上是三等流刑同比徒刑四年。以官品折抵徒刑如果仍有余刑不尽的,可以用铜作赎刑。因“官当”而失掉官职的人,一年后可以比原官职降一等任用。
(3)“官当”制度是典型的官僚贵族特权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以法律形式维护自身利益的意志和要求,充分暴露了唐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伺时,按照唐律,官当仅适用于折抵徒罪和流罪,而不适用于死罪本身,这一适用的例外表明,官当的实施以不影响封建统治秩序为限。
(4)唐律关于“官当”制度的规定,区分了公罪和私霏。对于公罪,折抵刑罚年限较私罪长,说明了唐朝对官当的适用区分具体情形,其立法宗旨有二:第一,调动官吏的积极性。第二,对公罪、私罪的划分,限制了贵族官僚的肆意妄为,并有助于皇帝行使最高司法权,将贵族、官僚生杀予夺的权利及于己手。

第8题:

蕊官将蔷薇硝送给了芳官,芳官又将茉莉粉送给了贾环;芳官将玫瑰露送给了五儿,五儿又将茯苓霜送给了芳官,引起大观园一系列风波来。()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书院之名最早出现在()713-741年。
唐玄宗开元年间

第10题:

福州之名最早出现于()

  • A、秦朝
  • B、汉朝
  • C、唐朝
  • D、元朝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