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如何理解共同犯罪行为?
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和所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都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共同原因。这是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也是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共同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第2题:
如何理解犯罪原因。
对犯罪原因,具体可理解为在特定的时空环境里,凡是能够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与抑制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前者形成的合力与后者的合力之差的现象和过程。它概括和揭示了犯罪原因的内涵,也反映了其内涵的属性和动态性质。它的具体含义:
一是特定时空环境既包含阶级社会的历史条件,又包含具体犯罪的具体环境和条件。
二是构成犯罪原因的因素具有两类不同的性质:一类是促成犯罪发生的因素,可称为原发因素;另一类是抑制犯罪发生的因素,它并不是犯罪产生的真正原因,但对犯罪的发生和增长具有重要影响,如果没有这类因素,犯罪就会大量发生,因此它的减少、削弱或消失,都会成为犯罪增多的原因。
三是上述两类犯罪原因构成的因素分类,虽然各自都很复杂,但起作用的性质和方向一致的便会形成合力。
四是两类不同因素的含量多而复杂,它们在相互作用中都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系统性,在相互作用的联系中完成犯罪或不犯罪的过程。
第3题:
如何理解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一方面指出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又规定犯罪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应当受到刑罚制裁的行为。前者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后者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即形式特征,因此该概念被称为是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
第4题:
如何理解中国古代文献中“羊大为美”的意义?
第5题:
第6题:
如何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研究犯罪主观方面有什么意义?
所谓犯罪主观方面,就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意义:
㈠有助于正确定罪。
㈡有助于适当量刑。
第7题:
第8题:
如何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
成立犯罪未遂应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分的主要标志,它表明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
(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同犯罪既遂区别的主要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
第9题:
如何避免或合理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第10题:
如何理解中国古代宗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