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大清明律草案》

题目

《大清明律草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共五编,按其特点分两部分,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和亲属、继承后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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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沈家本参与制定的法律是(  )。
A.《公司律》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答案:A
解析:
【精解】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泰斗,参与制定了民律、刑律、诉讼律、组织法等各类部门法,引导了我国法律走向近代化。但沈家本不曾参与商法的制定,故选A项。

第2题:

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由松冈正义等人草拟
B、《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8月完成
C、《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
D、《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答案:C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礼教的色彩,故选C项。

第3题:

清末商事立法期间颁布施行的商事法规有( ).

A.《大清商律草案》

B.《改订大清商律草案》

C.《保险规则草案》

D.《银行注册章程》


正确答案:D
修订法律馆于l908年9月起草了《大清商律草案》,1911年1月,农工商部起草了《改订大清商律草案》,此外还起草了《保险规则草案》、《破产律草案》等,但均未正式版行。《银行注册章程》等单行商事法规已经颁布实施。

第4题:

《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第5题: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大清民律草案》是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而成的
B.《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对《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订
D.《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答案:A,C
解析:
B项错在:《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未正式颁行。D项错在:《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第6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 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 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 权、亲属、继承
B.日雜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 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 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D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制定完成的时候.,巳经是1911 年,是清朝的宣统三年,随即就爆发了辛亥革命,清王朝即 告崩溃了。所以《大清民律草案》未经正式公布,更没有来 得及实施.

第7题:

下列清末修律成果中,没有正式颁布的有、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商律草案》
C、《银行则例》
D、《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

答案:A,B
解析:
清末修律,一般称为“草案”的都没有正式颁布与施行。尤其注意清末的商事立法,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03~1907年),是当时的商部考虑尽快制定出一些应急的法规。1904年颁布的《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还有1904年的《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和《商标试办章程》,1906年的《破产律》。第二阶段(1907~1911年),修订法律馆于1908年起草了《大清商律草案》等,但未正式颁行。公布的单行商事法规有《银行则例》、《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等。

第8题:

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中,不属于最为注重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法律是( )。A.《钦定大清商律》B.《破产律》C.《大清商律草案》D.《改订大清商律草案》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查要点是清末的商事立法。在清来制定的商事法律中,《破产律》最为注重对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采纳,在诸多规定中都沿用了中国传统习惯。故选ACD项。

第9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是:()。

  • A、《大清民法》
  • B、《大清民律草案》
  • C、《商人通例》
  • D、《钦定大清商律》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共五编。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但未及颁布清朝便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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