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

简述霍布斯的自然法学说。

题目

简述霍布斯的自然法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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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以自然法、()等基本理论为框架,霍布斯创造性地发挥了布丹主权理论,将国家的本质视为主权,进一步奠定了()的基础。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权利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


参考答案:社会契约;权力政治观

第2题:

简述霍布斯的自然法学说。


参考答案:

(1)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的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于生命保全的事情。也就是说,自然法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摆脱自然状态,过和平的生活。
(2)保护自己。
(3)让渡权利,订立契约。
(4)反对战争。
(5)自然永恒不变。
(6)建立一种强大的权威,使得人人都能遵循自然法。


第3题:

简述霍布斯的主权学说。


参考答案:霍布斯在对主权学说的阐述中, 他提出了专制主义主张; 霍布斯认为主权是国家的本质和灵魂, 凡与公共和平、安全有关的一切事务都属于主权的内容, 包括立法、决定战争与和平、 统率军队、任免官吏、征税、审判等;主权掌握在主权者手中,主权者拥有无限的权力;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

第4题:

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较早地阐释了自然法的基本内容,罗列了20条自然法的法则。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近代自然法的代表人物有()。

  • A、格老秀斯
  • B、霍布斯
  • C、孟德斯鸠
  • D、卢梭
  • E、洛克

正确答案:A,B,C,D,E

第6题:

比较分析霍布斯,洛克,卢梭的主权学说?


参考答案:

霍布斯:认为主权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团体的权力限制,也不受法律的限制,主权者不能将其权力的任何部分授予或转让他人。构成主权的各项权力都是统一不可分的,一切权力都必须由主权者掌握,人民不能享有任何权力,反对分权。
洛克:主张法治和分权,强调依法行政,用法律约束和限制行政权力(即王权),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权力,但不是专断的权力。人民有权运用革命的手段建立新的政府,但他并没有得出人民主权的结论,一方面提出人民革命权,一方面又把最高权力交给议会,实际上是议会主权。
卢梭:主权实质上由公意构成,主权权力是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主权是不可转移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法律是国家的唯一动力,立法的原则是法的意志的普遍性与法的对象的普遍性,立法者只能是作为主权者的全体人民,法律的目的在于人民全体最大的幸福,即自由和平等,法划分为四种:政执法、民法、刑法和风尚、习俗和舆论。政府只是臣民与主权者之间建立的一个中间体,负责执行法律,政府不是由契约建立的,只是主权的执行者,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只有选举的贵族制最适于运用主权者委托的行政权


第7题:

最先提出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是()

  • A、格劳秀斯
  • B、施特劳斯
  • C、霍布斯
  • D、狄德罗

正确答案:A

第8题:

主权学说是霍布斯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霍布斯是如何分析“自然法”产生的根据的。


正确答案:霍布斯认为,人们最初的生活状态是: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本性生活。他称这种状态为“自然状态”。在这种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要实现自己占有一切的“自然权利”,从而导致“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所以,理性便出来教导人们,不能单凭自己的情欲去生活,只有接受那些大家必须遵守的共同的生活规则,即“自然法”,才能避免战争,使每个人都能达到保存自己的目的。“自然权利”和“自然法”之间是有矛盾的,前者需求无限制的自由,要求占有能够占有的一切,后者则具有约束性。到最后,是用“自然法”来约束“自然权利”。霍布斯认为,永恒不变的“自然法”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是衡量善恶是非的标准,是人们必须遵循的道德律。

第10题:

认为自然法的总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是()

  • A、霍布斯
  • B、格老秀斯
  • C、卢梭
  • D、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