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某法院的审判员,有些是先进工作者”,这个判断属于性质判断中的()的判断。

题目

“某法院的审判员,有些是先进工作者”,这个判断属于性质判断中的()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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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的质是();一个性质判断的主项周延,则这个判断的量是()


参考答案:肯定的 全称

第2题: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正确答案:BCD

「考点」法官任职回避「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
    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本题应选BCD

第3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何某与其妻(同一法院的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棘手的刑事案件

B.何某的外甥女被确定为同一法院的助理审判员

C.何某之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何某辞职后以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第4题:

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是()。

  • A、所有S都是P
  • B、所有S都不是P
  • C、有些S是P
  • D、有些S不是P
  • E、S不都是P

正确答案:A,C

第5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判决作出并生效后,甲公司申请再审,法院同意再审。再审审理一审后乙公司提出上诉,乙公司发现该案再审的上诉审的审判人员是第一次二审时参与过案件审理的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面对乙公司的如下申请,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申请院长方某回避。法院认为不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决定不予回避
B.乙公司申请院长方某回避。法院认为院长方某属于参与过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此决定方某回避
C.乙公司申请审判员常某回避。法院认为不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决定不予回避
D.乙公司申请审判员常某回避。法院认为审判员常某属于参与过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此决定常某回避

答案:A,C
解析:
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中关于回避申请的规定。《民诉解释》第45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由于本案属于45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审判长常某与审判员方某均不受第45条第1款规定的限制,因此可以继续参加审理。所以本题答案应当为AC。

第6题: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 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依此,只有选项 A的人员需要回避。

第7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本案管辖法院应为甲市乙区法院B.黄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受理C.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D.法院可以指派某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


正确答案:AC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在甲市乙区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A项说法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B项错误,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因此,D项说法错误。

第8题:

赵某原是某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辞职后不能马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9题:

“这个被告有些亲属不是证人”与“这个被告有些亲属是证人”这两个性质判断之间是( )。


正确答案:下反对关系

第10题:

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的质是否定的;一个性质判断的主项周延,则这个判断的量是特称的。


正确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