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离婚时的子女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B、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C、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没有探望子女的权利D、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题目

离婚时的子女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B、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C、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没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D、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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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

A.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B.抚育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由父母平等地负担,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C.当事人可以在以后的生活中随时提出抚养关系和抚育费的变更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参考答案:B

第2题:

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有什么原则?


参考答案:

1.婚姻法确立了子女抚养的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法院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个人素质(文化层次)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司法实践中,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谁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据的要点子女归属争议在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产生的原因有两点: 1.真心爱孩子,希望和孩子一起生活; 2.为了得到房产或能分到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过程中,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地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夫妻双方的工作稳定情况、有无不良嗜好、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 2.双方父母的基本情况的取证很多情况,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的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特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上,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记录入卷,因此,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者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者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的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是由父还是由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第3题: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18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本题答案为C。

第4题: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探望,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离婚后亲子关系并不消除,父母对子女继续承担抚养的责任
B.父母双方离婚后仍有共同负担子女抚育费的义务
C.离婚后不具体抚养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自动失去探望子女的权利

答案:D
解析:
探望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故D错误。

第5题:

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正确答案:A

第6题:

许建国和崔洁婚姻关系发生问题,许建国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许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则二审法院应当采取以下何种做法?( )。

A.只对准予离婚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 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B.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正确答案:B
根据《民诉意见》第18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B项正确,应当入选。

第7题: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1)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
(2)子女无论由谁抚养,父母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于女抚养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5)有特殊情况要子以照顾。


第8题: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探望.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离婚后不具体抚养的一方要按时足额的给付抚养费

B.在处理子女具体抚养归属时,要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

C.离婚后亲子关系并不消除,父母对子女继续承担抚养的责任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自动失去探望子女的权利


参考答案:D

第9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时,法院应根据( )的原则判决。

A.以离婚双方对子女感情好坏

B.以离婚双方的经济条件好坏

C.保障子女权益


参考答案:C

第10题:

根据《婚姻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不可变更,抚育费数额可以变更
B.夫妻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C.夫妻离婚时,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归属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D.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A项,离婚虽不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但抚养方式却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父母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改为由父母一方与子女生活,承担直接抚养子女的责任。据此,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发生变更。子女的抚育费是在父母离婚时确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予以变更。B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l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C项,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D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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