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证(法律通用)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局,甲县农业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

题目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局,甲县农业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农村局,甲县农业农村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甲县农业农村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
(3)此案B、C、D、E四家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据此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
(5)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甲县农业农村局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的人作出的行为,这一点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区别所在。而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为规则的行为,它不是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被管理一方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关系。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本案中,甲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A发放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而该县原有A、B、C、D、E五家种子定点销售点,这就意味着剥夺了B、C、D、E四家的种子销售资格。所以,通告是针对种子定点销售这一特定的事和A、B、C、D、E这些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B、C、D、E四家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2)甲县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①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②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③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④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⑥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依上述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甲县农业农村局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B、C、D、E的利益。《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依此法律规定,B、C、D、E可以甲县农业农村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B、C、D、E可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B、C、D、E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上题所述。依据《行诉解释》第12条第1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甲县农业农村局的行为侵害了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的公平霓争权。因此,B、C、D、E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以甲县农业农村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对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的行为,若B、C、D、E四家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以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B、C、D、E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既然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的行为是资格许可行为,未获得该牌的主体就不得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活动,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权据此吊销其营业执照。但是在本案中,甲县农业农村局的行为违法,所以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能据此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
(5)本案中,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地位。如果B、C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D、E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是关于行政许可的案件,B、C、D、E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都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诉解释》第30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与行政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本案中,如果B、C提起行政诉讼,而D、E未提起诉讼,D、E将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人民法院应通知D、E参加诉讼。并且D、E仍然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D、E也有权提起上诉。

第2题:

中得“刮刮乐”即开票“百发百中”二等奖不能在以下()兑奖

  • A、无枪销售点
  • B、有枪销售点
  • C、配送站
  • D、市中心

正确答案:A

第3题:

销售点终端机是安装在商户内,为持卡人提供授权、消费、结算等服务的专用电子设备。销售点终端机的英文简称是()。

A.ATM

B.POS

C.JCB

D.CVV


参考答案:B

第4题:

定位设计包括哪三个方面?()

  • A、品牌定位、销售点定位、消费者定位
  • B、品牌定位、产品定位、消费者定位
  • C、产品定位、价格定位、销售点定位
  • D、产品定位、品牌定位、销售点定位

正确答案:B

第5题:

在销售点抽样时,抽样点应选在()

  • A、销售点
  • B、仓库
  • C、销售点仓库
  • D、商户销售点

正确答案:C

第6题:

某部门有3个生产同类产品的工厂(产地),生产的产品由4个销售点(销地)出售,各工厂的生产量(单位:吨)、各销售点的销售量(单位:吨)以及各工厂到各销售点的单位运价(百元/吨)示于下表中。

适当安排调运方案,最小总运费为 ( ) 百元。

A.450
B.455
C.460
D.465

答案:C
解析:
这道题是运筹管理学中的运输问题。1)首先用最小元素法确定一个初始可行调运方案;


2)然后用位势法计算出检验数,从而判别方案是否最优;

3)如果不是最优方案,从当前方案出发寻找更好方案,常采用闭回路法。

第7题:

在销售点抽样时,抽样点应选在()。


正确答案:销售点仓库

第8题:

ATM也称()。.

A、磁卡

B、电子钱包

C、自动取款机

D、销售点终端


参考答案:C

第9题:

什么是销售点终端-POS(PointofSale)?


正确答案: 销售终端-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帐,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POS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消费POS,具有消费、预授权、查询止付名单等功能,主要用于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消费。
(2)转帐POS,具有财务转帐和卡卡转帐等功能,主要用于单位财务部门。

第10题: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局,甲县农业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甲县农业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县农业局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的人作出的行为,这一点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区别所在。而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为规则的行为,它不是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被管理一方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关系。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本案中,甲县农业局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A发放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而该县原有A、B、C、D、E五家种子定点销售点,这就意味着剥夺了B、C、D、E四家的种子销售资格。所以,通告是针对种子定点销售这一特定的事和A、B、C、D、E这些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B、C、D、E四家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