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证(法律通用)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格高于市场价,便隐瞒实情卖予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向乙兜售此相机,乙见该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于是乙开心地将相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此时,相机应当归()所有。A、甲B、乙C、丙D、丁

题目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格高于市场价,便隐瞒实情卖予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向乙兜售此相机,乙见该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于是乙开心地将相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此时,相机应当归()所有。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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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各项中,发生指示交付的是( )。

A.甲将水牛卖与乙,在乙付款的同时将水牛交给乙

B.甲将出租给乙的一台设备卖与丙,约定乙直接向丙交付该设备

C.甲借用乙的水稻收割机,后甲乙商量将该收割机卖与甲

D.甲将照相机卖与乙,但甲近日要去云南旅游,于是与乙商量再借用该照相机一周再交给乙


正确答案:B
指示交付,即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以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现实的交付。此题中只有B项符合指示交付。

第2题:

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已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甲依然拥有相机的所有权

C、甲已经完成相机的交付

D、由于乙非法占有相机,甲无法向丙完成交付


正确答案:AC

第3题: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答案】ACD

  【考点】合同的效力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乙虽然约定租赁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后才生效,但是甲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乙也已经接受,则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已经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丁,后甲对已经转让的股权不再有处分权,其与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待定,得到丁追认后该合同有效,遭到丁拒绝后,该合同无效。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甲与乙已经签订了相机买卖合同,且该合同不属于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因此,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只是表示合同尚未履行,并不影响合同生效。

  选项D正确。《民通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88条、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条不再适用。据此可知,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再要求通知承租人,即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又将该商铺出卖的,不需要通知承租人丙,未通知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第4题:

甲被借调到外地,临行前将自己的电脑和相机委托同事乙保管。后甲另行购买了一台电脑,便委托乙将其保管的旧电脑以适当的价格出售。丙得知后表示自己想买,但希望乙对甲说电脑有毛病以便以低价购买。乙便按照丙的意思告诉了甲,丙于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该电脑。后乙以甲的名义将甲委托保管的相机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丁。甲回来得知实情后产生了纠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电脑所有权转移,甲不可以要求丙返还电脑
B.丙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乙向丁出售相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乙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的,则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委托代理问题。甲委托乙代为出售电脑,双方形成代理法律关系。但是乙与丙恶意串通,损害李某的利益。依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丙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有权要求其返还电脑,故A错误B正确。乙向丁出售显示器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故C正确。乙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的,则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故D正确。

第5题:

甲将电视机寄存于乙处,乙擅自将电视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丙,2个月后甲回 来得知此事。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照相机

B.甲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照相机

D.甲可以要求丙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B

第6题:

甲把相机交给乙暂时保管,被丙夺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从乙那里抢走相机,因此甲无权向丙请求返还给自己

B.甲可以基于对相机的所有权请求丙返还相机给自己

C.一年后,乙还可以基于占有请求丙返还相机给自己

D.一年后,甲不可以请求丙返还相机给自己


正确答案:B
「考点」占有的效力
「解析」甲是相机所有人,有权排除任何对其所有权的妨害,并且这种权利没有时间限制。因此选项B正确,A、D错误。《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因此选项C错误。

第7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正确答案:B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第8题:

下列哪些构成原始取得:( )

A.私营业主王某指示他的秘书张某将办公室一台旧电脑丢掉,第二天张某将电脑抱回家自用,进而获得所有权

B.甲将朋友赠送的树根做成极具观赏价值的根雕,进而获得根雕所有权

C.甲将乙的一块玉石雕刻成一个精美而价值连城的玉佛,进而获得所有权

D.甲向丙借相机一部,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买,甲便隐瞒实情卖与丁.


正确答案:ABCD
55.答案:A、B、C、D 考点:原始取得讲解: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添附、先占、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所有权、没收、罚款、国有化、善意取得、劳动等。A选项属于先占取得所有权;B选项,甲将朋友赠送的树根加工成根雕,属于通过生产劳动而原始取得所有权;C选项是因加工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D选项中丁因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也属于原始取得,本题应选ABCD选项。需要注意的是:树根与根雕在民法上是两个物,受赠树根是继受取得,将树根加工成根雕则是原始取得。

第9题:

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照相机一台交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可依所有权取回照相机,但需向丙补偿购买相机所花费的价款

B.甲可依所有权取回照相机,也无需向丙补偿购买照相机所花费的价款

C.甲不能取回照相机,只能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丙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处于效力未定状态,其效力确定取决于甲的同意


正确答案:C

第10题: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答案:A,B,C,D
解析:
(原答案为ACD)【考点】合同效力的认定【详解】在A选项中,合同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虽然当事人未办理该要件,但是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了该履行,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买卖合同有效。股权让与可类推适用买卖合同。B选项中,甲将股权转让给乙属于无权处分,甲、乙间的转让合同有效,仅股权移转效力待定。在C选项中,相机尚未交付,甲仍然享有所有权,其为有权处分,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在D选项中,《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出租人未提前告知承租人将出卖租赁房屋的消息,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但不能依此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无效,所以甲乙的买卖合同有效。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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