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2011年5月6日,某税务局局长王某(男,43岁)和其内弟李某(23岁)一起驾驶越野车去给岳父祝寿,在路上被金某的轿车超车时发生挤擦,王某非常恼火,对李某说:“这个人太不识相了,反正咱们是单位的车,撞他去,撞烂他的破车,教训教训他。”李某同意,加足马力,将金某的车撞到路旁的水沟里,致金某重伤。王某和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若构成,构成什么罪?说明理由。

题目

2011年5月6日,某税务局局长王某(男,43岁)和其内弟李某(23岁)一起驾驶越野车去给岳父祝寿,在路上被金某的轿车超车时发生挤擦,王某非常恼火,对李某说:“这个人太不识相了,反正咱们是单位的车,撞他去,撞烂他的破车,教训教训他。”李某同意,加足马力,将金某的车撞到路旁的水沟里,致金某重伤。王某和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若构成,构成什么罪?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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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其向来与个体户李某不合,王某常利用职务之便刁难李某,严重影响了李某的经营活动,后税务局查知此事,应对王某做怎样的处理?( )

A.免除王某的职务

B.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分

C.责令王某赔偿李某的损失

D.将王某调离税收工作岗位


正确答案:BD
【 考点】税收管理机关的责任
【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2条规定: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犬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计税产量。致使多征或者少征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故B、D为正确做法。

第2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参考答案:C

第3题:

王某,某市副市长,中共党员;李某,该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员。一次,市消防大队对坐落于市中心的某豪华酒店进行突击消防检查,发现诸多消防隐患,责令酒店停业整顿。酒店老板丁某是王某的女婿,找到王某,请其出面解决此事。由于自己并不分管消防工作,王某找到李某,请其帮忙,并“投桃报李”,答应为李某做生意的弟弟经商提供便利,李某应允。事后,两人均依约行事。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王某的违纪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中,李某接受王某的请托,利用职权为丁某谋取利益;王某“投桃报李”,为李某的弟弟经商提供便利。王某、李某利用职权互相帮助,是典型的权权交易。他们虽没有直接获益,身边人却因此得益,这种行为本质上依然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真正受损的是党和国家的利益。应当按照违纪情节给予王某、李某相应的党纪处分。事实证明,对身边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第4题:

王某与李某系单位同事,王某为一般职工,李某为部门经理。某日,王某与李某所在单位被盗,李某个人被盗债券价值1万元。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在单位内召集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作案者投案自首。王某怀疑是其同学张某所为,因为张某曾到单位来找过王某。王某感到李某对其产生怀疑,害怕李某将其开除,产生了一种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便私下约见李某,声明债券并非其所偷,但可以由其支付李某1万元了结此事,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并要求李某不要让他人知道,也不要再追究。李某同意后,王某支付李某1万元,李某也并未将此事报告公安机关。后盗窃犯张某因另案被捕,供认李某的债券也是其盗取。公安机关知道王某与李某之间私下了结此事后,即对王某进行审问,排除了王某参与犯罪的嫌疑。王某遂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李某认为所得款项合法,不同意返还,王某诉至法院。问: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故谈不上有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该协议内容明显规避刑法有关惩治犯罪的规定,故为无效协议。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主张能够成立,因为李某获取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王某与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李某取得的利益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王某和李某之间因而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对此,利益所有人王某对利益取得人李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此,李某从王某处取得的1万元款项应当返还给王某。
【精解】本案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如何界定《合同法》第52条有关违反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律”,不仅仅包括民法、商法,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第二,本案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案件?有的考生认为,对于不法行为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例如,通奸之人向发现者支付金钱,以获取通奸事实不被他人知晓的保密,或者行贿受贿,或者赌博之债,或者用金钱收买杀手,因未获成功而要求杀手返还金钱等,这些都不适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过,本案与上述不适用不当得利的例子还是有差别的,因为王某支付的款项不能认定为不法给付,也不是想隐瞒其“盗窃”事实,只不过是花钱免灾,害怕引火烧身,这与保密通奸事实等绝非等同,故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第5题: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A.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

B.张某为某市档案局普通公务员,希望组织将其妻子调入本局工作

C.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县县委组织部长

D.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


正确答案:ACD
2.ACD【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68、69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施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可知,只有B项没有违反回避制度。

第6题:

王某是一机动船的拥有人,他与李某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该船当年由李某使用,但合同对当年的车船使用税由谁缴纳未予明确。该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代李某缴纳

D.税务机关指定王某和李某中的一人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南于租赁关系致使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应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纳税人;如租赁双方未商定纳税人的,由使用人纳税。

第7题:

2010年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该准则的是( )。 A.李某为某局领导,退休四年后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B.某单位领导王某以其内弟名义经商 C.副乡长李某在分配救济款时照顾其亲戚 D.副县长王某指示下属提拔其堂弟


正确答案:BCD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第四条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故选BCD。

第8题:

建筑商李某找其同学党员张某介绍工程,张某又将李某介绍给其老乡某局局长党员王某,并陪李某一起送10000元给王某,事后王某将该局办公楼部分装饰工程承包给李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 )

A.王某的行为属于受贿

B.张某的行为属于介绍贿赂

C.李某的行为属于行贿

D.对10000元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10年,王某的姑妈将其房屋只赠予王某,并登记在王某名下,如果李某 和王某离婚,该房屋应当属于()。
A.王某一方的财产 B.李某一方的财产
C.王某姑妈的财产 D.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 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 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题中,王某姑妈所赠予王某的房屋即属于 该法条第四项中所规定的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故正确答案为A。

第10题:

下列违反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有:
A.李甲和李乙是兄弟,李甲是市公安局局长,李乙是该市林业局局长

  B.王某是A县B乡人,担任A县副县长

  C.张某是公安局副局长,其侄任公安局财务处科员

D.赵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其妻子是该人事局资产科的科员


答案:A,B,C
解析:
ABC。公务员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中规定,此处还包括双方隶属于同一领导班子的,因此A违反了亲属回避;公务员担任乡级、县级领导职务的,应实行地域回避,此处的领导职务包括副职,B违反了地域回避;公务员之间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此C违反了亲属回避;但选项D中赵某虽然是行政机关的领导,但并不是他妻子的直接上一级领导,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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