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民警王某是看守所管理人员,与村民郭某有私怨。后郭某因涉嫌盗窃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看守所。王某在巡视时借机找茬,对其进行殴打,将其打成重伤,郭某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给予赔偿,因王某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B、赔偿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向王某追偿C、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看守所为赔偿义务机关

题目

民警王某是看守所管理人员,与村民郭某有私怨。后郭某因涉嫌盗窃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看守所。王某在巡视时借机找茬,对其进行殴打,将其打成重伤,郭某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给予赔偿,因王某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
  • B、赔偿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向王某追偿
  • C、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D、看守所为赔偿义务机关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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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案情:郭某对王某负有10万元的债务,郭某用自己的一部桑塔纳轿车担保该债务,为王某设定了质权,并将轿车交付给王某占有。桑塔纳轿车发生故障后王某将轿车开到赵某处修理,王某未支付修理费5000元,赵某将该车扣押。后郭某又向邓某借钱5万元也以该轿车为担保,为邓某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郭某又向黄某借款2万元,用杨某交于其保管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了质押并将电脑交付给黄某。另外郭某又向郑某借钱5万元,用其所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万元、一幅价值2万元的字画和价值2000元的母牛一头进行质押。郭某将股票和字画均交付给郑某,但是由于母牛被李某借去耕地,郭某则通知李某在用毕后将母牛交付给郑某。

问题:

1.若郭某无力清偿王某、邓某的债务,其桑塔纳轿车处分所得的价金l3万元在王某、邓某、赵某之间应当如何分配?为什么?

2.郭某用杨某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3.郭某用其所有的3万元股份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效力如何?

4.郭某用母牛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何时生效?

5.在郭某清偿对于郑某的债务之前,母牛所生的小牛权利归属应当如何处理?

6.若郑某为了担保自己对于刘某的债务将郭某质押给他的字画转质给刘某是否可以?

7.王某经常开着郭某的轿车上下班,是否合法?其效果如何?

8.若王某的行为可能会导致郭某的轿车严重毁损,郭某有哪些权利?

9.若郑某想将郭某质押给其的3万元股票进行转质是否可以?

10.若郭某无力偿还其债务,王某、邓某、赵某等申请法院拍卖郭某的轿车,那么该轿车的修理工具、备胎、灭火器等是否可以拍卖(未交付给王某占有),并用来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1.价金13万元中,应拿出5000元先用来清偿赵某的债务,再拿出10万元清偿王某的债务;最后余下的25000元清偿邓某的债务。因为留置权应优先于质权和抵押权受偿,而质押物已交付,质权成立,则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王某的质权先于郭某的抵押权设立,应优先于郭某受偿。
2.如果黄某不知情则有效,因为质权可以善意取得。如果知情,则未经追认,郭某用杨某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质权的行为无效,因为属于无权处分。
3.郭某用其所有的3万元股份为郑某设定的质权不成立。
4.郭某用母牛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有效。从通知到达李某时质权成立。
5.质权人郑某有权收取小牛(孳息),用小牛来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然后清偿利息和主债权。
6.如取得郭某的同意则可以转质。未取得同意不得转质,否则转质行为无效。
7.不合法,质权人不具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力,否则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郭某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取回质物;或者要求向第三人提存。
9.不可以将此3万元股票进行转质。
10.该轿车的修理工具、备胎、灭火器等可以拍卖。邓某作为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王某(质权人)、赵某(留置权人)无优先受偿权。

第2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50~51 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第 50 题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BD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4条。

第3题:

王某是监狱管理人员,与郭某有隙。后郭某因盗窃罪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监狱。王某于是在巡视时借机找茬,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被打成重伤,遂要求刑事赔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国家不应当给予刑事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B.国家应当给予刑事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人身权

C.国家在赔偿后,应当向王某追偿

D.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D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所以A项的说法不正确,B项说法正确。第24条规定,有本法第l5条第(4)项规定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应当向工作人员追偿,对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CD项正确。

第4题:

郭某,男,42岁,某村党支部书记。该村有两户村民的羊被盗,他们怀疑是本村两名村民所为,便报告给村党支部书记郭某。郭某命治保主任把其中一名村民叫到村部询问,并派人向乡里报告。当晚,郭某对这名村民辱骂、踢打、刑讯逼供,这个村民交代了偷羊的过程。为追查其他户失羊的事,又将这个村民捆绑起来,威胁说:“不老实就把你吊到梁上去”!时已深夜,郭某见这个村民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便将他锁在小屋里。次日,郭某与支部副书记提绳持棍对这名村民再次威胁逼供,但该村民仍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于是继续被关在磨房内。下午2时,这个村民自缢身亡。当地法院依法追究了郭某的刑事责任。

问:郭某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5分)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5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4~97 题:

某城市郊区农民郭某搞工程承包发了财,于是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普通农民,该村选举村长前,郭某自己或通过亲友给全村每户村民送去内装500元的红包,请他们在选举村长时“多关照”,结果在选举中郭某以微弱多数当选为村长。就任村长后,郭某开始横行霸道、独断专行。他私下将村中一部分位置较好的耕地以低价卖出,得到400余万元,自己得到“回扣"10万余元。郭某还将县政府拨给的防汛物资变卖,所得款项全部归入自己腰包。有村民史某向政府机关反映,郭某采用各种方式打击报复史某,在村里发生了一次重大盗窃案件后,郭某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是史某所为,导致史某无辜被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拘留10多天后才被释放。

第 94 题 郭某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村长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徇私舞弊罪

B.行贿罪

C.介绍贿赂罪

D.破坏选举罪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破坏选举罪等罪名的认定。
此题模拟1998年律师资格考试题卷二试题。2002司法考试中也出现了与以前律师资格考试试题类似的题目,考生一定要对过去的考题真正弄懂、举一反三。本题中,郭某贿赂的对象都是普通村民,不符合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要求的贿赂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条件。因此,BC都不符合。对于破坏选举罪,破坏的选举限于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所以D不符合。至于选项A,本身此罪名已经取消。因此ABCD都当选。

第6题:

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2009年试卷二第23题)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正确答案:D

第7题:

第 64 题 张某在公交车上扒窃的过程中,被两个便衣民警抓获,民警将张某双手背铐带往公安机关。路上,张某的朋友郭某和阎某看到张某被两个人扭着胳膊向前走,以为张某和别人打架失败,被对方带走。郭某和阎某商量后,要解救张某,就趁两个便衣民警不备,分别拿砖头砸向两个民警,郭某把一个民警砸成重伤,阎某将另一个民警砸成轻伤。则下列正确的判断有:(  )

A.郭某和阎某是假象防卫

B.郭某和阎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C.郭某和阎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D.郭某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阎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D
郭某和阎某以为张某被别人抓去,要解救张某,存在正当化事由的认识错误,属于假象防卫。郭某和阎某在没有进行任何询问的情况下,就拿砖头砸向抓捕张某的民警,明显存在过失。因为我国刑法不承认过失犯的共同犯罪,所以郭某和阎某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又因为我国没有过失致人轻伤罪,所以答案为AD。

第8题:

王某与郭某本来是一对好朋友。但由于共同喜欢上了肖某,两人时常相互讥讽,有时还会发生斗殴行为。后肖某答应王某的求婚。郭某知悉这一消息后,怒从心生,拿了一把匕首便去找王某算账。见到王某后,郭某举刀便砍,王某的父亲和哥哥从屋内冲出挡开了郭某,但王某父亲的胳膊被匕首割伤。郭某赶紧逃走。后王某的父亲到县公安局控告,但公安局认为郭某的行为非常轻微,因此不予受理。王某的父亲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县公安局不立案的做法是正确的,也不予受理。王某的父亲非常气愤,引起心脏病发作,并最终死亡。王某的哥哥又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控告。

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我国立案管辖的有关规定,最初受理本案的法定机关应当是哪个?为什么?

(2)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王某的父亲死亡之后,案件中提到的哪些人可以提起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本案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自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烈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高法解释》第187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王某的父亲有权利提起刑事自诉,王某的哥哥作为其近亲属,在其死亡之后可作为合法的自诉人。法院应当依法受理。(3)王某和王某的哥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故王某和王某的哥哥均可提起诉讼。

第9题:

蔡某在偷一辆电动车的过程中,被车主郭某发现,郭某要抓蔡某扭送公安机关,蔡某还手,两人发生扭打,两人都被对方打成轻伤,民警赶到后将两人带到公安机关询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构成了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B.郭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

D.郭某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BC
蔡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车主郭某发现,蔡某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构成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而车主郭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10题:

王某因风暴即将来临,遂给房屋加固。其邻居郭某看见后主动上前帮忙,但王某婉拒了郭某。后来,郭某不听劝阻,执意帮助王某加固房屋,但在给屋顶加固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下。郭某要求王某赔偿。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郭某的帮助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王某应当赔偿其损失
B.郭某的帮助行为属于自愿行为,王某无须赔偿其损失
C.因双方都无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D.王某可在受益范围内给郭某适当补偿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帮工人受损失的,被帮工人的责任问题。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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