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题:
某村村民刘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政府土地员姚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刘某的邻居杨某发现刘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刘某交涉。刘某辩称建房是有批准文件的,不同意改变建房方案。杨某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莱应向乡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B.该案的复议机关应当是县政府,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应当通知刘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D.杨某可以委托1-2 名代理人参加复议,但仅限书面形式委托
【答案】:B
【讲解】本题中作出批准建房决定的应当是乡政府,依《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知,复议机关应为县政府,乡政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故c选项表述应为“可以”而非“应当”。根据该条例第10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故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 司法考试中要掌握好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见下表。
第2题:
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
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
D.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乡政府应当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第3题: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刘某补正
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违法的
D.乡政府依法已经受理了刘某的申请
参考答案:A
第4题:
2011年3月1日,张某向H县监理所提出拖拉机注册登记申请。同年3月9日,H县监理所通知张某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5题:
第6题:
关于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王某向工商局提出的申请材料有错误,但可以当场纠正,工商局于是允许他当场纠正
B.从事某种活动已经不需要行政许可,于某不知,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C.李某向司法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该行政许可不属于司法局职权,于是司法局即时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李某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D.刘某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并未当场告知,在5日内也未告知刘某需要补正的内容,那么刘某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7题:
第8题:
乡政府批准刘某建房申请,刘某施工时,李某认为其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二人发生争执,刘某认为自己有批文,不予让步,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可否起诉?()
A.不可以,乡政府未对李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B.可以起诉,因为李某是乡政府批准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C.不可以,李某的宅基地是受刘某行为侵害,他只能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不可以,李某因相邻权受侵犯,只可向乡政府要求改变原审批
第9题:
第10题:
2007年6月4日,刘某向当地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同年8月12日,县烟草专卖局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