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民警执法资格考试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进行威胁,实施强奸。王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头部,王以匕首相迎,刺中李的胸部,李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是正当防卫B、王是防卫过当C、王应负刑事责任D、王不负刑事责任

题目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进行威胁,实施强奸。王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头部,王以匕首相迎,刺中李的胸部,李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是正当防卫
  • B、王是防卫过当
  • C、王应负刑事责任
  • D、王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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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某家,见李妻独自一人在家收拾衣服,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李妻大声呼救。刚好民警王某下班路过听到,王某表明身份后,喝令张某住手。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袭击王某,刺伤王某胸部,王某倒地。张某仍持匕首继续刺向王某。王某掏枪射击,将张某击伤,同时将路人刘某误伤。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

A、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B、不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C、王某射击前应先警告

D、击伤刘某是违法行


参考答案:A

第2题:

王某明知本村的女孩姜某才13岁,强迫姜某与他的朋友李某发生了性关系。李某不知道姜某为幼女,就与姜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给了姜某50元钱,则()。

A、王某与李某共同构成强奸罪共犯

B、王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妇女卖淫罪,李某的行为构成嫖宿幼女罪

C、王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妇女卖淫罪,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D、王某是强奸罪的间接实行犯


参考答案:D

第3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第4题:

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声称要把李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李某怕王某杀死自己,就在王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王某。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故意犯罪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李某在王某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就实施了防卫行为,是事前防卫。对于事前防卫的,应当追究防卫人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故选D项。

第5题:

王某(13周岁)强奸了妇女后又杀害妇女,逃到朋友李某(17周岁)处寻求躲藏。李某收留了王某,但1个月后被警方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王某以强奸罪论处
B.对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C.对李某以窝藏罪论处
D.对王某不作犯罪处理,因此王某不属于犯罪分子,李某不构成窝藏罪

答案:C
解析:
A项、B项错误。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即使客观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也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强奸了妇女后又杀害妇女的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主权与生命权,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妇女的性自主权与生命权受到损害的结果,却仍然积极追求该结果发生的故意。但因为王某只有13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因此,王某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对王某也就不能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 C项正确,D项错误。我国《刑法》第310条对窝藏罪的规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此处的“犯罪”包括行为人只符合窝藏罪这一犯罪构成中的客观阶层要件,而不符合主观阶层要件的情形。因此,虽然王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行为符合窝藏罪的客观阶层要件,李某在王某实施法益侵害行为后,收留王某以躲避刑事追究的行为,属于窝藏罪,应当以窝藏罪论处。

第6题:

王某经营一家娱乐公司,欲与服务员陈某发生性关系遭拒绝,遂强行奸淫了陈某。后为了招揽顾客,组织女服务员卖淫,并雇佣李某管理她1门。“嫖客”王某遭陈某拒绝,让李某教训一下她,陈某在李某和王某的暴力威胁下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王某构成组织卖淫罪,强奸是加重处罚情节

B.李某协助组织卖淫,是从犯

C.王某的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

D.李某和王某构成强奸罪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C
【考点】组织卖淫罪;强奸罪
【解析】《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构成组织卖淫罪;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加重处罚。本条规定限于强奸行为是强迫卖淫的手段行为,属于牵连犯。本案中王某的强奸行为和强迫卖淫行为没有牵连关系,不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应当数罪并罚。故A项错误。
从共犯理论上看,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是共犯关系,但刑法第358条专门规定为独立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就优先于总则适用,而不再认定协助者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协助行为通常表现为替组织者看家、管账或帮助组织者引诱、介绍、强迫他人卖淫行为。李桌管理卖淫女并强迫陈某卖淫,是协助组织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故B项错误。
《刑法》没有把嫖娼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虽然王某在嫖娼过程中,以威胁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性质已经由嫖娼转化为强奸,但是其嫖娼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故C 项正确。
李某和王某共同使用威胁手段,致使陈某违背自己意志与王某发生性关系,这个行为本身属于共同的强奸行为,王某构成强奸罪;但李某的帮助强奸行为包括在其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中,不单独定罪处罚,故D项错误。

第7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对王某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关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C.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犯罪概述题目。
A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王某持刀抢劫张某,虽然争斗中王某倒地,匕首掉在地上,但王某并没有被制服或者丧失侵害能力(他可以起身捡起匕首继续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依然存在。因此,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故正确,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并不是为了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题干中不属于故意杀人,故错误,排除。
C项,《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题干中不属于意外事件,故错误,排除。
D项,《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不属于紧急避险,故错误,排除。

第8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的头撞到墙角昏倒在地,匕首掉在一边,张某捡起匕首对其心脏猛刺数下,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王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王某晕倒,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故张某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更不属于防卫过当,张某对王某的死,主观上持故意心态,客观上实施了剥夺其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故选D。

第9题:

下列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胡某听人报信称李某扬言要烧掉他家,于是埋伏在李某回家路上,当李某走近时,用棍棒将其手打折
B.某市散打队员王某挎着包走在路上,李某抢过王某的包正欲转身逃跑,被王某踢翻在地。李某把包交给王某并求饶,王某再次踢李某两脚,将其左小腿踢折
C.刘某看王某不顺眼,遂对其恶语相向。王某被激怒,动手殴打刘某,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王某捅成轻伤
D.吴某下夜班回家路上,一男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吴某奋起反抗,扭打过程中吴某一脚揣在该男子的小腹。由于吴某穿高跟鞋,导致男子内脏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答案:D
解析: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仅仅是犯意表示,没有犯罪的预备行为也没有实行行为。故胡某的行为属于一种假想防卫,故A项不符合题意。李某已经没有继续侵害王某的能力,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故B项不符合题意。刘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C项不符合题意。吴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项。

第10题: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家,见李妻独自一人在家收拾衣服,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该女大声呼救,刚好民警王某下班路过听到,王某表明身份,喝令张某住手,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袭击王某,将王某的胸部刺伤,王某倒地,张某仍持匕首继续刺向王某,王某掏枪射击,将张某击伤,同时将路人刘某误伤。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刘某受伤应当由()

  • A、王某本人赔偿
  • B、王某所在的单位赔偿
  • C、王某所在的单位补偿
  • D、王某本人补偿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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