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民警执法资格考试

某日,甲在街上看见乙的手包很鼓,以为包内有很多钱,遂跟踪乙。随后,乙到一商场购物,拉开手包拉链,甲看到露出多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甲见财起意,又尾随乙至一人员稀少处,趁其不备,从乙手中抢走手包,逃之夭夭。甲打开手包发现包内除现金4000元外,还有“六四”式手枪一支。甲将手枪藏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A、抢夺枪支罪B、抢夺罪C、抢劫罪D、非法持有枪支罪

题目

某日,甲在街上看见乙的手包很鼓,以为包内有很多钱,遂跟踪乙。随后,乙到一商场购物,拉开手包拉链,甲看到露出多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甲见财起意,又尾随乙至一人员稀少处,趁其不备,从乙手中抢走手包,逃之夭夭。甲打开手包发现包内除现金4000元外,还有“六四”式手枪一支。甲将手枪藏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

  • A、抢夺枪支罪
  • B、抢夺罪
  • C、抢劫罪
  • D、非法持有枪支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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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4 题 甲某看乙某被汽车撞倒,手包被甩出很远,又看到肇事车辆逃逸,将乙丢在远处。乙因左腿骨折不能站立,坐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甲见此情形,捡起乙的手包,不顾乙的警告劝阻,扬长而去,经查,手包中共有人民币5000元。对此,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抢夺罪

C.甲构成抢劫罪

D.甲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B

第2题:

:甲、乙两包糖的质量比是4∶1,如果从甲包取出10克放入乙包后,甲、乙两包糖的质量比变为7∶5,那么两包糖质量的总和是多少克?()

A.32 B.46.213 C.48.112 D.50


正确答案:B

10克糖未取出前,甲包糖占总质量的45,从甲包取出10克放入乙包后,甲包糖占总质量的712,这就是说比原来减少了45-712=1360,这正好是10克糖对应的份数,这也就是说10克糖占总质量的1360,故总质量是

  10÷13/60=600/13=46.213()

  故本题应选B

第3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进入候车室后,发现自己的座位边上有一个笔记本电脑包,于是问身边的乙:“这是您的钱包吗?”尽管不是乙的包,但乙早已经注意到该电脑包了,这时正好确认是没人认领的,于是谎称是自己的钱包。于是甲将钱包递给乙。后来查明,该钱包是另一乘客丙丢失的,钱包中有价值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丙后来向乙索要电脑时,乙拒不交出。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B.某宾馆服务员乙在为甲打扫室内卫生时,从地上拾到一张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乙未将此卡交给甲某,在破译密码后,到某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出5000余元。该卡是甲的朋友丙遗忘在甲处的。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乘客甲将随身携带的包挂在自己的座位后面,乙上车后坐在甲的后面时,就发现该包,并以为该包为与自己同排并坐的丙所有。丙下车后,乙发现该包仍在车内,便以为是丙遗忘了该包,于是乙提前下车,将包据为已有。该包中有价值1万元的财物,在甲向乙索要时,乙拒不交出,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D.甲持有某批货物的提单,但该货物仍在乙的仓库中保管。甲秘密窃取了这批货物,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D
【考点】盗窃罪;侵占罪
【解析】诈骗罪必须是交付财物的人对财物必须要有处分权,由于A中的甲并没有占有钱包的行为与意思,所以他不可能处分该钱包,故乙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而是成立侵占罪。所以,A不正确。
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B中丙遗忘在甲家中的财物,属于甲占有,虽然相对于丙而言属于遗忘物,但相对于甲而言,则是其占有的财物。所以,第三者从出租车内取走该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C属于认识错误的情形。因为,实际上,该包属于甲占有,而非遗忘物,但乙误以为是遗忘物。应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认定为侵占罪,而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但是,行为人在法律上占有的财物而事实上由他人占有时,仍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所以,D中甲持有某种提单,因而在法律上占有了提单所记载的货物;但当该货物事实上由乙占有时,甲窃取该货物,仍然成立盗窃罪。

第4题:

甲拿着包坐在公园长椅上,乙看着就默默坐他旁边。甲离开时忘记将自己的包拿走,乙见甲离开,迅速将包拿走。甲走出十米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包,返回原处未看见包与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虽然离开,但该包仍然归甲占有

C.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甲忘记将该包拿走,该包就是无人占有的财产

答案:A,B
解析:
对自己的包只是短暂遗忘,该包仍由甲占有。乙不仅看到了包,而且看到了包的主人,乙取走包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侵占罪要求将他人所有而被自己合法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所有,乙没有占有甲的包,不构成侵占罪。A、B两项正确,当选。C、D两项错误,不当选。

第5题:

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活动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甲趁乙熟睡之际潜入乙家杀乙,打开煤气阀一段时间后,又后悔了,遂将煤气阀关上,并将120叫来对乙进行抢救,乙遂脱险
B.甲潜入乙家盗窃,突然听到旁边门响,误以为被发现,遂逃走
C.甲去乙家行贿,到乙家后却发现乙不在,遂将行贿的五万元带回,交准备改天再去
D.甲在街上对乙进行抢劫,被过路的群众发现、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答案:A
解析:
犯罪中止的定义要点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A项符合定义;B项是误以为被发现;C项是已不在,D项是被送至公安机关,都不是自动放弃,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A。

第6题:

某甲在乘坐某乙的出租车时,将公文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包内有现金5万元,某乙将该公文包予以藏匿。几天后,甲找到乙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将乙辨认出来,乙虽然很不情愿,但也只好交出公文包。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盗窃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不是犯罪


正确答案:D
行为人具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是构成侵占罪的行为条件。行为人虽然有非法占有 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的行为,但一经要求立即退还或者交出,则不构成本罪。

第7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甲对乙实施强奸,乙说自己的丈夫是警察,日后定将他捉拿归案,甲放弃。其实乙的丈夫并不是警察
B.甲意图谋杀乙,在乙回家的路上敖了一包炸药,在乙经过时引爆。甲见乙倒地,以为乙已经死亡,遂清理现场。发现乙并没有死亡,只是被冲击力震晕。甲想算他命大,径直离开
C.甲正在撬保险柜时,外面正好有个小孩在玩玩具警车,甲以为是警车,马上离开
D.某甲与别人私通,欲毒死妻子。一日,把毒药放入汤中,后又想起妻子对自己的体贴照顾,就把汤倒人垃圾桶中

答案:A,D
解析: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要件包括:①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②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④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A项中,甲因惧怕被抓而主观上放弃了继续实施犯罪,并且也没有造成不利后果,故A项属于犯罪中止。B项中,甲的犯罪过程已经实施完毕,乙没有死的事实不会影响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故B项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中,甲并不存在主动放弃的意思,是警车所迫使的,尽管这是甲的误解,但不影响判定,故C项不属于犯罪中止。D项中,甲自己放弃了毒害妻子且没有不理后果,满足要件,故D项属于犯罪中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第8题:

第 1 题 甲某和乙某是朋友,甲素知乙家境优越、出手阔绰,平时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某日,甲想从乙身上弄些钱,于是约乙一起喝酒,将乙灌得酩酊大醉失去知觉,随后,甲取出乙随身携带的钱包,果然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一万元,甲将一万元据为已有,将钱包丢弃,之后将乙送回家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第9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第10题:

甲乙二人在列车上同坐一包厢,交谈甚欢。甲见乙的钱包鼓涨,认为乙是有钱人,甲遂以请客为名将乙灌醉,然后在下车时将乙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0000元)拿走。甲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盗窃罪
  • C、侵占罪
  • D、抢劫罪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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