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执法考试司法行政系统专业知识(监狱警察)

李某因卖淫被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裁决收容教育半年,李某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依照有关规定,李某可以向()申请复议。A、该市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B、该市公安局C、该市人民政府D、该区公安分局

题目

李某因卖淫被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裁决收容教育半年,李某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依照有关规定,李某可以向()申请复议。

  • A、该市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 B、该市公安局
  • C、该市人民政府
  • D、该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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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因交通违章被交警部门拘留十五天,李某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对李某的拘留决定应暂缓执行。( )


正确答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题:

下列行为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宋某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

B.公民李某因占用防火间距被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以50元罚款,李某对该处罚不服

C.王某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不服

D.张某对119在接报警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拒不出警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某公安分局对有打人行为的李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被害人杨某认为处罚太轻,以该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改变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通知李某参加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对李某的处罚过轻,显失公平,可以变更对李某的行政处罚

B.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停止对李某的处罚

D.李某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中没有反诉,如果李某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而不能提起反诉。

第4题:

李某因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被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李某对此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李某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2003年11月12日晚11时许,原告方某因住在隔壁的李某家喧闹,影响其母亲手术后休息,便拉了李家的电保险闸。为此,李某与原告方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方某、李某均为轻微伤。2003年12月5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方某殴打他人为由,做出第010311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方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答: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案中公安分局对方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方某因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被告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李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各不相让,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方某轻微伤害,而被告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被告所作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方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李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轻微伤害,亦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对李某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对原告方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第6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6~98 题:

某区公安分局认为李某妨碍执行公务,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对其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第 96 题 李某应以何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

A.区公安分局

B.市公安局

C.区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

D.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经复议案件被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因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处罚,因此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第7题:

2008年8月12日晚11时许,原告王某因邻居李某家喧闹,影响其母亲手术后休息,便拉了李家的电保险闸。为此,李某与原告王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王某、李某均为轻微伤。2008年9月5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王某殴打他人为由,做出第010311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王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王某的处罚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案中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王某因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被告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李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各不相让,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王某轻微伤害,而被告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被告所作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李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轻微伤害,亦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对李某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对原告王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第8题:

下列关于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李某申请行政裁决,应提交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B.李某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C.因李某提出新的需要查认的事实,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中止裁决,中止时间计入裁决 时限

D.李某对行政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D

第9题:

李某与金某约定因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裁决作出后,李某对该裁决不服,向法院申请撤销。关于裁决撤销的具体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认为仲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经审查属实的,法院应撤销全部仲裁裁决
B.法院可书面审理该案件
C.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向相关仲裁机构调取案卷
D.如已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李某的撤销申请将导致执行中止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于当事人中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并非必然全部撤销,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并询问当事人。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D项正确。

第10题:

李某,71岁,某日与张某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发生完性关系并给付张某100元钱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因李某已超过70周岁,故对李某不能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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