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苏某欲抢劫贾某(便衣警察)的财物,将贾某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贾某的脸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贾某迫不得已掏出手枪朝苏某开了一枪,但由于苏某躲闪及时而未受伤。贾某的行为是()。A、紧急避险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职务行为

题目

苏某欲抢劫贾某(便衣警察)的财物,将贾某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贾某的脸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贾某迫不得已掏出手枪朝苏某开了一枪,但由于苏某躲闪及时而未受伤。贾某的行为是()。

  • A、紧急避险
  • B、正当防卫
  • C、防卫过当
  • D、职务行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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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欲抢劫便衣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遂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的腿部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贾某与黄某素有冤仇,一日贾某在路上看到一人浑身是血,奄奄一息,遂上前查看,发现是黄某。黄某乞求贾某帮助,但贾某断然离开,导致黄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关于贾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贾某的行为构成作为犯罪

B.贾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贾某违反道义义务,不构成犯罪

D.贾某行为构成见危不救罪


正确答案:C
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行为人是否采取积极地行动去实现其犯罪目的。显然在本案中,贾某对于黄某的死亡并没有采取积极主动的行为,首先排除A项。我国《刑法》中并不存在“见危不救罪”这个罪名,D项也应排除。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可见,构成不作为犯罪,行为人必须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这种义务的来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即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本案中,贾某并没有救助黄某的法律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他只是违反了道德层面上的义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3题:

下列关于抢劫罪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抢夺李某皮包未得手,便逃跑。李某紧追不舍,张某将李某打倒后逃走。张某构成抢劫罪

B.陈某在渡船上盗窃田某的皮包,田某发现皮包在陈某身上,便要求陈某归还,陈某为窝藏赃物在渡船上当场使用暴力威胁田某。陈某的行为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贾某为索取洪某所欠债务,将洪某拦下,使用暴力手段要求其偿还欠款。贾某不构成抢劫罪

D.王某盗窃谢某时被发现,便将谢某推开逃脱抓捕,未造成谢某受伤。王某构成抢劫罪


参考答案:D

第4题:

李某有一处住过两年的房屋要转让,委托A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小张办理房屋的买卖事宜。假如你是小张,请回答以下问题:

经过小张的努力,贾女士有意购买李某的房屋,贾女士在与李某就该物业洽谈转让的过程中,小张不得(  )。

A.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贾女士与李某
B.将李某的房屋正被租赁的情况告诉贾女士
C.将贾女士想把此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告诉李某
D.将李某所经营公司的业绩情况告诉贾女士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义务告知委托人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房屋的权属性质等。D项,在执业过程中,房地产经纪人会获得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商业秘密。房地产经纪人有义务保守委托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5题:

贾某携带匕首抢夺一妇女手提包,贾某构成抢劫罪。( )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一天夜晚,贾某开车逆行迫使骑自行车的叶某为躲藏贾某而往右拐,撞到了行人云某。云某的损失应当由( )。

A.贾某承担

B.叶某承担

C.贾某和叶某共同承担

D.贾某和叶某按份承担


正确答案:A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确答案为A

第7题:

甲欲抢劫乙的财物,将乙(便衣警察)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被迫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开了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本案中,乙的行为是( )。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与正当防卫行为无关,因为乙的行为未造成甲的任何伤害,所以对其行为不应当放在正当防卫问题中考虑


答案:B

第8题:

贾某不务正业,常年在外赌博,将钱输光的当天晚上,持刀闯人赌场抢劫赌资,在抢劫过程中致赌徒刘某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C.赌博罪、抢劫罪

D.赌博罪、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C

第9题:

贾某与其妻子艾某育有一子,2014年3月1日,贾某在外地遭遇地震下落不明。2016年10月,艾某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死亡。就此,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贾某下落不明不满四年。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B.贾某的母亲同时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C.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应由艾某申请撤销宣告死亡
D.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其与艾某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46条关于宣告死亡的条件,规定了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此选项A错误。《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选项B正确。《民法总则》第50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因此选项C答案过于片面。《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选项D中无法判断艾某是否再婚或者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因此选项D不选。故本题答案为B。

第10题:

贾某在路边将马某打倒在地,劫取其财物。离开时贾某为报复马某之前的反抗,往其胸口轻踢了一脚,不料造成马某心脏骤停死亡。设定贾某对马某的死亡具有过失,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贾某踢马某一脚,是抢劫行为的延续,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B、贾某踢马某一脚,成立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C、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应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从“贾某为报复马某之前的反抗”判断,“轻踢了一脚”的行为是另起犯意,并非抢劫行为的延续,因此不再按照抢劫罪处理。
选项B错误,《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题中,行为人是“离开时贾某为报复马某之前的反抗”,不构成转化型抢劫。
选项C正确,“在路边将马某打倒在地,劫取其财物”,可构成抢劫罪。犯罪完成后,“往其胸口轻踢了一脚,不料造成马某心脏骤停死亡”,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选项D错误,“轻踢了一脚”,可知主观上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不料”表明没有预见到死亡结果,因此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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