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甲在某银行营业厅趁顾客乙不备,抓起乙放在柜台上装有现金的信封后逃跑,被保安当场抓住,审查中发现甲腰间别有匕首一把。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题目

甲在某银行营业厅趁顾客乙不备,抓起乙放在柜台上装有现金的信封后逃跑,被保安当场抓住,审查中发现甲腰间别有匕首一把。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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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欲毒杀其妻乙,趁乙不备时在其碗内投入剧毒药。乙中毒后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甲见状十分恐慌,后悔不该投毒杀妻,急忙将乙送到医院。经抢救乙终于脱险。

甲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参考答案:

属于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下毒后,见乙中毒后倒在地上痛苦呻吟急忙将乙送到医院,经抢救乙终于脱险,主动阻止了乙死亡这一罪结果的发生。


第2题:

:甲趁乙不备,夺走乙内装3000元现金的手提包。因用力过猛,乙被带倒在地,摔成重伤。甲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构成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B

本案中,行为人只有一行为,同时触犯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故应当择一重罪即以抢夺罪定罪处罚。抢夺行为致人重伤是抢夺罪之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3题:

以下行为不成立犯罪既遂的是:( )

A.甲想强奸自己的邻居乙某,就趁夜晚悄悄摸到乙某床上,而乙某对甲心仪已久,所以没有任何反抗,而甲并不知道,只以为乙某睡熟了

B.乙对富翁甲某实施诈骗行为,但甲某觉得乙的骗局太幼稚了,懒得与他纠缠,就给了他2000元钱,然后乙离开现场

C.丙15周岁,看完枪匪片后要试自己的胆量,就拿着木棍在小道上拦路抢劫,结果 被谢某夺过棍子一顿乱打,后谢某觉得他可怜就扔给他100元钱

D.罪犯丁趁外出劳动时,摆脱监管人员的控制,逃回家中,但第二天被村委会抓起来送回监狱


正确答案:ABC
【考点】犯罪既遂的认定
【解析】A项中由于甲出于强奸故意但实际上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所以不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某给乙钱的原因并非陷入认识错误,C项谢某给丙钱的行为同丙的抢劫行为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对行为人而言都是犯罪未遂;而D项由于丁已经摆脱监管人员控制,所以成立犯罪既遂,事后被扭送回监狱的事实不影响已经达到既遂的状态。

第4题:

甲趁乙不备,夺走乙内装3 000元现金的手提包。因用力过猛,乙被带倒在地,摔成重伤。甲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构成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择一重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5题:

下列情形中,构成诈骗罪的是( )

A.甲将自己仿造的唐三彩冒充文物高价卖给他人

B.乙盗窃他人信用卡后使用卡从ATM 机上取走1 万无现金

C.丙到柜台选购黄金戒指,乘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假戒指调换了直戒指

D.丁在酒店大堂借用李某价坐5000 元的手机后,边打边走,趁李某不备溜走


正确答案:A
【答案】 A
【详解】。根据我国《刑法》266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A正确,构成诈骗罪。B选项错误。盗窃、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抢劫罪,无论是对机器使用还是对人使用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是诈骗罪。C项错误。丙构成盗窃罪。D项错误。丁构成盗窃罪。
【相关考点梳理】无

第6题:

甲趁乙不备,公然夺取乙的财物。乙发现后,追上甲,欲夺回自己的财物。甲用匕首将乙刺成重伤,然后持赃物逃窜。甲的行为()。

A.构成故意伤害罪

B.构成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抢劫罪


参考答案:D

第7题:

甲为精神病人持刀追杀乙,将乙逼到一间旧房子里面,某乙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甲,致使甲的眼睛受到伤害,则乙的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甲一直暗恋同学乙,某日趁乙不备偷拍其换衣服的照片,并以此要挟乙与自己结婚。乙只好同意和甲结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B.乙可以在婚姻登记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C.乙有权主张婚姻无效 D.乙只能在结婚一年后提出离婚申请


正确答案:AB

甲趁乙不备偷拍其换衣服的照片,侵犯了乙的隐私。但是我国民法还未明确规定隐私权这一人格权利,目前“隐私权”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以胁迫的方式与乙结婚,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在此情况下,乙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且这一年的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成立婚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而不是起诉要求离婚。在法理上说,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是自始无效,而离婚的后果是婚姻自离婚之日起失去效力。

本题C项和D项明显是错误的。但是A项和B项也有失严谨。好在本题是多项选择题,只能勉强选择AB两项。

第9题:

甲某是精神病人,一天突然持刀追杀乙某,将乙某逼到一间旧房子里,乙某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甲某,致甲某眼睛受伤,乙某的行为属于()。


参考答案:紧急避险

第10题: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

A.甲为劫取财物,打死仓库的值班员孙某后,取走价值10万元财物

B.乙在赵某的茶水中偷偷放入大量的安眠药,趁赵某饮后熟睡,拿走赵某3万元现金

C.丙看见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趁其昏迷之机,将其携带的现金2万元取走

D.丁趁张某不备,夺取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抢劫罪的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A正确。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故B正确。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故C项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D项成立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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