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某市公安局在办理曾某盗窃汽车一案时,曾某主动交代将汽车借给其表兄李某使用,办案人员根据曾某供述,找到该赃物,但李某不在场,遂在小区保安的见证下扣押此汽车。

题目

某市公安局在办理曾某盗窃汽车一案时,曾某主动交代将汽车借给其表兄李某使用,办案人员根据曾某供述,找到该赃物,但李某不在场,遂在小区保安的见证下扣押此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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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曾某购得新车1辆,并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30万元。某日,曾某行车时被一出租汽车司机林某违章行驶而将其新车后部撞坏,造成损失1万元。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曾某既可以选择向林某索赔,也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B.若保险公司向曾某支付了赔偿保险金,则曾某不得再向林某索赔

C.若林某向曾某支付了赔偿费,则曾某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D.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若曾某放弃对林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正确答案:ACD

第2题:

钱某于2007年1月至3月先后在某市居民住宅小区盗窃财物。同年4月,在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关押期间,钱某在无人指控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奸淫幼女罪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此罪行。后经查证,钱某交代奸淫幼女的罪行完全属实。问:钱某主动交代奸淫幼女的罪行属于( )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属于悔改表现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刑罚裁量制度中应考虑的几种制度之——自首。
自首又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中,钱某在被司法机关强制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又查证属实,故对交代的此罪行按自首处理。之所以不是坦白,是因为自首与坦白的根本区别之一是:前者主动交代的是尚未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犯罪事实行为,而后者交代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之所以不是立功,是因为钱某根本没有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也没有提供重要的线索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第3题: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8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正确答案:ABC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选项A正确)或者解除合同(选项B正确)。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选项D错误),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选项C正确)。
[解题技巧]对于分期付款,应当平衡二者的关系。出卖人取得价款的权利是主要保护的对象,达到20%即可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支付使用费。

第4题:

曾某因醉酒在宾馆与服务人员贺某发生争吵,将贺某打伤,并导致宾馆财物受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虽然曾某处于醉酒状态,仍应对 其进行处罚
  • B、因曾某处于醉酒状态,故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C、若曾某主动减轻违法后果,应当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D、曾某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D

第5题:

下列不可以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的是( )。

A.李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B.张某,曾因过失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C.林某,曾因不堪工作压力主动辞职

D.何某,曾被单位开除公职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故ABD项符合题意。

第6题:

甲因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甲主动供述了自己一年前曾盗窃一辆汽车。甲供述自己曾盗窃汽车的行为属于( )

A.坦白

B.揭发

C.自首

D.立功


正确答案:C

第7题: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正确答案:ABC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解析】选项ABC考查分期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可知,本题中,曾某未支付价款达8万元,已经超过了全部价款20万元的1/5,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汽车销售公司可以依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要求曾某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要求与曾某解除合同。同时,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决定解除合同时,还可以要求曾某支付汽车的使用费。所以,选项ABC都是正确的。选项D考查合同解除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9r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知。汽车销售公司解除与曾某的买卖后,已经履行的,就应当恢复原状,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同时曾某应当支付汽车销售公司相应的汽车使用费。据此,选项D错误。

第8题:

曾某购买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汽车大幅度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案表述正确的有(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8万元价款、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正确答案:
(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8万元价款、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第9题:

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即可视为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答案:A,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故应选A。B项没有直接的法条依据,但是依据行政法的法理,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没有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滥用权力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B选项正确,当选。其他选项无法律依据,故不选。

第10题:

马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过程中主动交代还曾犯有盗窃罪。经有关机关调查确有此事,犯罪事实当时已被公安机关发现,只是犯罪人一直未能确定,案件未破获。马某主动交代盗窃案件的行为属于坦白还是属于自首?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马某主动交代盗窃案件的行为既不属于自首,也不属于坦白,而是属于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或者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的犯罪情节。
(2)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自己如实交代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罪行的,以自首论;属同种罪行的,不以自首论,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或者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马某如实供述的盗窃罪行与判决确定的盗窃罪是同种罪行,所以,马某主动交代盗窃案件的行为不属于自首。另外,马某如实交代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而不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因此,马某主动交代盗窃案件的行为不属于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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