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甲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奋勇抵抗,搏斗中出租车司机夺刀将甲刺死。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A、故意杀人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意外事件

题目

甲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奋勇抵抗,搏斗中出租车司机夺刀将甲刺死。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

  • A、故意杀人
  • B、正当防卫
  • C、防卫过当
  •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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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正确答案:C

第2题: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防卫过当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事后防卫

答案: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依据特别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乙持刀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对其采取的致其重伤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A选项错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之一在于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甲是针对乙的不法侵害行为,直接对乙采取反击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B选项错误。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五个条件:(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4)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完全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C选项正确。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害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在财产犯罪中即使犯罪已经既遂,但犯罪人没有离开犯罪现场,被害人采取防卫行为仍可以挽回损失的,应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不属于事后防卫。D选项错误。

第3题:

小王要去签合同,为赶时间,搭乘一辆出租车。由于发生交通事故()。

A、出租车司机应当赔偿小王2万元,只有如此才符合完全赔偿原则

B、出租车司机不应当赔偿小王2万元,因为超出了出租车司机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范围

C、出租车司机不应当赔偿小王2万元,因为销往自己应该避免损失扩大

D、出租车司机应当赔偿小王2万元,因为出租车司机对交通事故负全责


参考答案:B

第4题:

一出租车司机利用甲抢救病危家人的心理,将车价提高10倍,甲无奈接受。该司机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

  • A、胁迫
  • B、敲诈
  • C、乘人之危
  • D、显失公平

正确答案:C

第5题:

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C,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详解】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具有“相同”的含义,而且具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二是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但是甲实施抢劫出租车的行为,乙并不知情,甲与乙之间缺乏意思联络,不存在事前通谋行为,乙只是在甲独自实施完抢劫行为后,帮助甲掩埋尸体,毁灭相关证件、衣物。因此,乙与甲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所以A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所谓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本案中,乙并未存在作假证明包庇甲的行为,因而不成立包庇罪。B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乙明知出租车是甲抢劫所得,仍然予以接受,帮助甲予以掩饰、隐瞒。因而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以C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帮助毁灭证据罪,是指其他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证据而毁灭。乙明知尸体、衣物等是认定甲犯罪的重要证据,却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符合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毁灭证据罪。因而D是正确的。

第6题:

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CD

第7题:

甲的儿子凌晨发高烧,甲赶快背起儿子下楼,想坐出租车去医院。恰好一辆出租车经过,司机知道甲急于去医院,就要求甲支付200元,即平常车资的五倍。甲由于找不到其他出租车,被迫同意。该合同属于(  )。

A.无效合同,理由是受胁迫
B.可撤销合同,理由是受欺诈
C.可撤销合同,理由是乘人之危
D.效力待定合同,司机无权要求支付五倍车资

答案:C
解析:
甲处于困境,为给儿子治病而被迫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第8题:

甲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奋勇抵抗,搏斗中出租车司机夺刀将甲刺死,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 )

A 故意杀人

B 正当防卫

C 防卫过当

D 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 B

第9题:

关于盗窃罪与侵占罪的认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乙乘坐出租车,下车后准备到后备箱提取行李,出租车司机甲驾车迅速离开获取乙行李的,由于甲开车逃离时财物仍然属于乙占有,甲成立盗窃罪
  • B、乙乘坐出租车,下车后正在整理自己财物,乘客甲发现车内有一名贵手机,迅速上车,吩咐出租车司机驾车离开,甲获取该手机的,由于乙在车旁,车内乙的手机属于乙占有,甲成立盗窃罪
  • C、乙乘坐出租车,下车后将名贵手机落在车上,两小时后,乘客甲发现该手机后将其拿走的,对乙来说,其手机属于遗忘物,故甲成立侵占罪
  • D、乙乘坐出租车,下车后将名贵手机落在车上,晚上出租车司机甲清理出租车,发现该手机,据为己有的,由于司机已经占有乙的手机,故司机甲成立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小王要去签合同,为赶时间,搭乘一辆出租车。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出租车司机负全责,小王因此耽误了时间,没有签成合同,损失2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出租车司机应当赔偿小王2万元,只有如此才符合完全赔偿原则
  • B、出租车司机不应赔偿小王2万元,因为超出了出租车司机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范围
  • C、出租车司机不应赔偿小王2万元,因为小王自己应当避免损失扩大
  • D、出租车司机应当赔偿小王2万元,因为出租车司机对交通事故负全责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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