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根据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我国《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题目

根据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我国《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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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实施赌博犯罪,(),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答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2题: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 )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

A.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

B.抢夺、诈骗或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

C.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的

D.抢夺、诈骗、盗窃、侵占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的


正确答案:ABC

第3题:

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即为抢劫罪。

第4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类推解释
C.《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才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答案:B,C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对刑法用语进行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于该用语可能涉及的范围之内的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同类事物间的类比将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这种解释超出了刑法用语本身可能具有的含义,明显超出了一般理性人的预测可能性,这种解释方法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修正案(九)》将盗窃尸体罪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尸体”与“骨灰”是并列关系,“尸体”指的是人的躯体,“骨灰”是指躯体燃烧后的灰烬,两者含义的范围完全不能等同,因此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属于刑法禁止的类推解释,A选项错误。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虽然破坏大型拖拉机也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害结果,但“汽车”一词的含义并不包含大型拖拉机,因此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B选项正确,究竟属于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在法硕考试中请考生们无需深究。当然解释,是指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在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即法律规定更为严重的情形都不为罪时,较轻的情形当然不认为是犯罪。因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而毒品犯罪中的再犯仅是从重处罚,因此相比较于毒品犯罪中的再犯制度,累犯属于更加严重的量刑情节。既然刑法明确规定累犯制度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毒品再犯制度也不能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这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C选项正确。但需要提醒的是:在适用当然解释的人罪时“举轻以明重”的方法时,要注意该方法仅具有逻辑合理性,并不意味着结论当然合理,因为很有可能解释出来的结论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不能简单地以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为由就认定为犯罪。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解释法律与制定法律是不同层次的活动,即使是立法机关在解释法律的时候也必须立足于刑法的规定,不能创设新的规定。换句话说,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D选项错误。需注意:有的辅导材料认为2015年非法学第7题的答案证明法硕考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2015年非法学第7题:“甲17周岁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官方答案是A再犯,但2016年版考试分析对2015年试题的解析中明确说明本题是指一般再犯,并且与毒品犯罪的再犯进行了区分。毒品犯罪的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罚,又实施毒品犯罪的,一般意义上的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本题属于一般意义的再犯,所以本题并不能说明法硕考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不过这个问题并非是考试大纲的范围,所以不必纠结,笔者设计本题的目的主要在于使考生理解当然解释的含义。

第5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在刑法溯及力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


正确答案:A
我国刑法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不适用于颁布以前发生的行为,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认为罪轻的。应适用新法。

第6题:

下列哪种行为,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B.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C.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D.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参考答案:A

第7题:

我国刑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170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法的这一规定是()的立法例。

A、牵连犯

B、吸收犯

C、结合犯

D、结果加重犯


参考答案:A

第8题:

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论处。()


参考答案: 对

第9题:

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对“凶器”有以下几种理解:
①凶器应该是能够杀伤人的器物,枪能杀伤人,所以携带枪支抢夺是抢劫。
②凶器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凶器,如刀子、匕首、枪支,还包括用法上的凶器,如石头、砖头,为了抢夺不成时使用而随身携带砖头就属于携带凶器。
③如甲某精于使用弹弓,他随身携带威力很大的弹弓抢夺,并且有在抢夺不成时使用弹弓的想法,那么携带弹弓抢夺也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关于上述三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①为文理解释,②③为论理解释
B.①②为文理解释,③为论理解释
C.①③为文理解释,②为论理解释
D.①②③均为论理解释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的分类。①中对枪支作为凶器的判断,根据刑法所用文字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的方式即可使其涵义明确,是文理解释。②③则要用论理解释中的扩张解释,扩大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按照立法精神,根据法理作出解释,是论理解释。因此,BCD项均为错误选项。

第10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第28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注意规定
B.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法律拟制
C.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注意规定
D.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此条属于法律拟制


答案:A,B
解析:
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其设置并不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只是对基本规定内容的重申,只具有提示性。法律拟制是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也按照该规定处理,是有意的将明知为不同者等同视之。依据上述的概念,A项是注意规定,B项是法律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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