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分类中的实质分类主要包括()。
第1题:
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英国学者蒲莱士首先提出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以及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分类法
B.按照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C.宪法的形式分类包括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以及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
D.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如1848年意大利宪法即为 一例
第2题:
宪法的分类包括以下哪些()。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C、钦定、民定和协定宪法
D、调整性宪法和规范性宪法
第3题:
在下列有关宪法的分类中,对宪法进行形式分类的有( )。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真实宪法与虚假宪法
D.规范宪法与名义宪法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B 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
C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D 原始宪法与派生宪法
第7题:
对用户的停电主要分类中故障停电主要包括()停电、()停电。
第8题:
简述宪法分类的意义。
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标准把宪法划分和归纳为不同类别的活动,是宪法与宪法学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既然“类”的形成必须基于分类对象的基本特征,那么一方面,如果人们要对宪法和宪法现象进行分类,就必须弄清楚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如果人们对宪法和宪法现象的认识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类别,那么就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总结宪法的各种特征。
(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宪法分类既可以对同一类别的宪法进行比较研究,又可以对不同类别的宪法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更加全面、更加有效地分析宪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寻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3)宪法分类对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要制定一部科学的宪法,并使其发挥实际作用,都必须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而通过分类比较研究则可获得这方面的认识。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