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夏某患尿毒症,通过慈善组织募的30万元。夏某花费了28万元后,因医治无效死亡。捐赠协议未约定余下钱款的处理方法,对于余下的2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应归慈善组织所有B、应归夏某的继承人所有C、应按比例退还给捐赠人D、应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

题目

夏某患尿毒症,通过慈善组织募的30万元。夏某花费了28万元后,因医治无效死亡。捐赠协议未约定余下钱款的处理方法,对于余下的2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归慈善组织所有
  • B、应归夏某的继承人所有
  • C、应按比例退还给捐赠人
  • D、应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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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县县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受其外甥王某之托,为王某的同学夏某在该县违规开发矿产提供帮助。王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夏某 30 万元人民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构成受贿

B.张某不构成受贿

C.应当追究张某的责任

D.不应当追究张某的责任


参考答案:BC

第2题:

夏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王某改嫁于周某,其后周某死亡。2年后王某确知夏某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法院依法撤销死亡宣告后,夏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经王某同意后恢复

C.经夏某同意后恢复

D.不得自行恢复


参考答案:D

第3题:

2016年4月1日,夏某为丈夫汪某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险金为30万元。保险费为300元。保险期间自2006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受益人为夏某。2006年12月12日,汪某在散步时突然跌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脑溢血死亡”。事后,夏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30万元保险金的请求,理由是汪某意外跌到,导致脑溢血死亡。保险公司认为:汪某一直患严重的高血压,被保险人是由于高血压而引起突然发生脑溢血死亡,不属于保险范围,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的责任。你认为如何处理比较合理。


参考答案: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损失的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近因原则: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或给付责任。以此原则来判断,汪某跌倒并不必然导致“脑溢血”,而意外摔倒只是其“脑溢血”的诱因。因此汪某死亡的近因是疾病,疾病不是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故保险人不负责任,保险人拒赔理由成立。

第4题:

章某和何某约定二人之间的债务,由何某的男友夏某每月代其向章某偿还债务3000元,期限3个月。夏某履行2个月后,因和何某分手,以自己并不对章某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和夏某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夏某和何某分担违约责任
B:夏某承担违约责任
C:夏某和何某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由何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了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即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涉他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中,合同法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理解决违约责任问题,也即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被合同当事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邢某与有夫之妇夏某勾搭成奸,后因某受丈夫责骂,与邢某中断了关系,邢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邢某将夏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人夏某家将其丈夫杀害。邢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结合犯


正确答案:B
解析: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实施数个犯罪行为;(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3)数个犯罪行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鉴于连续犯只有一个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又具有连续性,在我国一般按一罪处罚。本题案例中邢某基于杀人的故意,连续实施了两个杀人行为,构成连续犯,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张某原为某单位处长,现已退休,现任处长夏某是他的老下级,关系很熟。周某通过张某的引见,得以向夏某行贿5万元,夏某为周某的女儿安排了工作。事后,周某给予张某2万元。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A.贿赂罪

B.介绍贿赂罪

C.贿赂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

D.贿赂罪和介绍贿赂罪,从一重处罚,定贿赂罪


正确答案:B
【考点】介绍贿赂罪
【解析】《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张某已经退休,不符合刑法第388条斡旋受贿以受贿论处的规定。

第7题:

张某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李某,李某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将本票金额改为12万元后转让给夏某,夏某又背书转让给宋某。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王某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张某、李某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则张某、李某应当按照1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王某、夏某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王某、夏某应当按照1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第8题:

2015年9月20日下午四点左右,卢晓旭以收取卫生费为名,在中山市东区上门行骗时,见13岁的夏某独自在家,就打算让夏某跟她一起去行骗,于是卢晓旭就谎称与夏某的父亲相识,骗的夏某的信任后就将从家中带离,致使夏某脱离监护人监管。后因发现夏某不懂得如何配合他行骗,于是在9月23日晚带夏某一起去坐出租车,并借故离开,将夏某独自留在车内。出租车司机了解情况后,及时将夏某送回家中。问:卢晓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卢晓旭以欺骗的方法拐骗儿童脱离家庭和监护人的监管,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和监护人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第9题:

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B.榴风公司可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

C.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D.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答案:A,B,C
解析:
选项 A、 C 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榴风公司及其他股东都可以要求夏某补足出资。选项 B 正确。马某协助夏某抽逃出资,对榴风公司造成了损害,因此榴风公司可以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选项 D 错误。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10题:

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向公司返还出资
B.榴风公司可要求其他发起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向公司返还出资
D.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返还出资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C: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不论是否为发起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2)选项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非承担全部的返还出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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