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

甲、乙、丙3家企业经协商共同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镇江市宏达钢材贸易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元,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33万元,丙出资10万元,另以专利使用权出资折价27万元。公司成立后,聘请在市财政局工作的杜某为公司的总经理。公司董事庄某与公司外人员陈某又合伙开办了钢材贸易公司,从事与宏达相同的营业,所得40万元,宏达公司对之进行了处理。宏达公司在名称有什么不符合《公司法》之处?

题目

甲、乙、丙3家企业经协商共同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镇江市宏达钢材贸易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元,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33万元,丙出资10万元,另以专利使用权出资折价27万元。公司成立后,聘请在市财政局工作的杜某为公司的总经理。公司董事庄某与公司外人员陈某又合伙开办了钢材贸易公司,从事与宏达相同的营业,所得40万元,宏达公司对之进行了处理。宏达公司在名称有什么不符合《公司法》之处?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开办的子公司,2001年,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张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设乙公司对外负债80余万元无力偿还,甲公司对此债务( )。

A.不承担责任

B.应承担全部责任

C.应承担主要责任

D.应承担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乙公司承担责任,只有甲公司出资到位,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违法法律的规定,对于乙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2题:

2006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参考答案:C

第3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工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4题:

甲与乙夫妻二人以婚后的积蓄与丙合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和乙离婚,于是三方协商欲将公司解散。但是对公司财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并诉至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认为该公司财产应当()。

A:甲、乙、丙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B:甲、乙、丙应当平均分割财产
C:甲、乙、丙按照比例分割财产,但是甲乙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甲、乙、丙不得分割公司财产

答案: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对于夫妻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无效,应采取法定财产制。题目中由于甲乙对夫妻财产未做出特别约定,应当将夫妻二人所得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甲乙应当平均分割由二人所得的公司财产。

第5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无论乙和丙是否愿意购买,甲都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6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成立丙有限责任公司,( )说法正确。

A.丙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议由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召集主持

B.丙公司的董事由甲、乙公司协议确定,由乙公司的3名董事担任

C.丙公司的监事由甲公司的三名董事担任

D.经过甲、乙协议确定由丙公司的财务总监担任丙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乙二人共同出资6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不大,二人决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而不再另设董事会,由乙担任财务负责人,此外,他们又聘请了丙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

A、甲

B、乙

C、丙


参考答案:C

第8题:

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

第9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成立丙有限责任公司,()说法正确。

A:丙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议由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召集主持
B:丙公司的董事由甲、乙公司协议确定,由乙公司的3名董事担任
C:丙公司的监事由甲公司的三名董事担任
D:经过甲、乙协议确定由丙公司的财务总监担任丙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答案:B
解析: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组成,成员为3~1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10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对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是正确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