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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与赵勇于2001年5月1日签订买卖一古画的书面合同。双方约定赵勇花10万元购买王强所持的郑板桥字画一幅,名为《醉蟹抱石》。在买卖合同中,双方还约定了定金条款,赵勇在合同订立后即依约向王强交付了定金3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了数额为3.5万元的违约金。 若双方约定2001年5月30日到6月10日间履行,但未约定先后顺序,王强在5月31日要求赵勇先付款,此时赵勇可否拒绝?为什么?

题目

王强与赵勇于2001年5月1日签订买卖一古画的书面合同。双方约定赵勇花10万元购买王强所持的郑板桥字画一幅,名为《醉蟹抱石》。在买卖合同中,双方还约定了定金条款,赵勇在合同订立后即依约向王强交付了定金3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了数额为3.5万元的违约金。 若双方约定2001年5月30日到6月10日间履行,但未约定先后顺序,王强在5月31日要求赵勇先付款,此时赵勇可否拒绝?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可以。赵勇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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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与经营自行车买卖的王某签订了买卖自行车的合同,期间张某还与王某协商购买王某珍藏多年的一幅古画,则此题中涉及的物有( )。

A.动产
B.不动产
C.种类物
D.从物
E.特定物

答案:A,C,E
解析:
知识点:物的分类。自行车和艺术品都属于动产。张某与王某买卖的自行车属于种类物。张某欲购买的王某的古画属于特定物。

第2题:

汪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C、视为王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双方应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签订前视为王某与餐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答案:C
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的签订。详解:《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第3题:

乙与B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160万元,乙首期付款65万元,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乙即依约支付了首期房款,并将办理贷款所需各项手续交银行办理贷款。在此期间,B公司因房屋热销,又将同一套房屋出售给赵某,赵某一次性付款180万元,B公司遂将房屋交付给赵某。乙得知后,与B公司发生纠纷。经查.赵某对该房屋系二次出售并不知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与B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B公司与乙及赵某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有效

C.乙有权主张赵某与B公司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D.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已付房款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问题。依《商品房解释》第8条的规定可知,选项BD正确。

第4题:

王强与赵勇于2001年5月1日签订买卖一古画的书面合同。双方约定赵勇花10万元购买王强所持的郑板桥字画一幅,名为《醉蟹抱石》。在买卖合同中,双方还约定了定金条款,赵勇在合同订立后即依约向王强交付了定金3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了数额为3.5万元的违约金。若双方约定,在6月5日,赵勇付款。6月10日,王强交货。5月30日,赵勇闻得王强曾因倒卖假画而入狱;又,著名文物鉴定专家李有志告诉赵勇,郑板桥确曾画过《醉蟹抱石》图,但听说该画早在民国期间已毁于战火,王强手中的画多半是假的。6月5日,王强要求赵勇付款,赵勇可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赵勇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或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第三,丧失商业信誉。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以解除合同。

第5题:

王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其购买一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甲公司委派房地产经纪人张某承办该业务。张某给王某介绍了一套业主李某的房屋,王某在张某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某、张某、李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2007年真题)

王某、李某达成买卖意向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正确的做法为( )。

A.甲公司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B.甲公司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王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甲公司委托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的执业关系表现为:一方面,房地产经纪业务必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也必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也就是说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事经纪活动必须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进行,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另一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是由房地产经纪人组成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必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指定具体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去承办和完成。

第6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据此可知,王某与丁的约定为代物清偿协议,王某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而并非意味着原借款合同失效。
选项C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可知,以物抵债协议为要物协议,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以物抵债的效力。因此,王某在现实交付古画前可以反悔,而继续以现金方式履行借款义务。
选项D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取得了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后要求债务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据此可知,王某应对古画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7题:

(2014年)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答案:对
解析:

第8题:

甲、乙双方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生效。在书面合同未签订之前,甲向乙发货,乙接受货物。此时( )。

A.该合同因形式欠缺不成立

B.该合同成立

C.该合同生效

D.该合同补办书面合同后生效


正确答案:B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向乙发货,乙接受货物,即说明一方已经履行合同,对方接受,所以该合同成立。该合同是否生效,还应当考虑合同的具体内容等问题。   

第9题:

共用题干
王明委托通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为其购买1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通达公司委托派房地产经纪人小李承办该业务。小李给王明介绍了一套业主赵某的房屋,王明在小李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明、小李、赵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

王明、赵某达成买卖意向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正确的做法为( )。
A:通达公司与王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B:通达公司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王明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通达公司委托小李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王某与甲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如果王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其房屋一幢;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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