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

魏某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他因为传播淫秽录像而被起诉的毛某担任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据刑法学理论对传播淫秽录像的犯罪构成作了阐述,并综合其他方面发表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魏某的辩护意见属于( )A、司法解释B、学理解释C、任意解释D、正式解释

题目

魏某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他因为传播淫秽录像而被起诉的毛某担任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据刑法学理论对传播淫秽录像的犯罪构成作了阐述,并综合其他方面发表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魏某的辩护意见属于( )

  • A、司法解释
  • B、学理解释
  • C、任意解释
  • D、正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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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是某直辖市执业律师,下列关于他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张某应当加入其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他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同时也成为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B.张某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C.张某如果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他应当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张某作为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可以要求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被告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以上人员发问


正确答案:ABC
89.答案】ABC 【考点】 律师行业管理与执业律师的权利 f解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被告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以上人员发问.所以D错误,不当选.

第2题:

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不得担任法官?( )

A.某甲,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3 年,詹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

B.某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发表了不少高水平的文章

C.某丙,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 年

D. 某丁,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 年,去年目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根据《法官法》第10 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故c 选项某丙曾被开除公职,不能担任法官,应选;ABD 选项均符合法官的条件,不符合题意,不选

第3题:

万法官是某中级法院的法官,他担任法官20多年,法学知识渊博,为人清正廉明.朋友觉得他能力很强,人品又很好,建议他兼任其他职务.则下列职务中,万法官可以兼任的是:( )

A.无偿兼任某律师事务所的节假a咨询律师

B.某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的秘书长

C.该市法学会秘书长

D.某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正确答案:C
47.答案:C 考点:法官的兼职禁止讲解: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A选项违反了不得兼任律师的规定,D选项违反了不得兼任事业单位的职务的规定。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7条的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友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B选项该社团是营利性质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只有C选项正确。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刘某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宏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蔡某担任甲公司代理人,但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不得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B、李某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C、经甲公司书面同意,蔡某可以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D、律师事务所不得与甲公司维持委托关系

答案:A,B,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第5题:

共用题干

法官赵某于1997年从A法院退休后,想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继续服务于社会,那么他不可以从事的行为是、()
A、担任某食品厂法律顾问
B、1998年以非律师身份在某一民事诉讼案件中担任原告诉讼代理人
C、2001年担任A法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辩护人
D、担任某大学法学院教授

答案: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第6题:

下列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哪几项?( )

A.某律师事务所为感谢常年的老客户,向其赠送一批《阿凡达》电影票

B.某全国知名律师将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以自己的名字命名

C.某高校教授兼职律师向当事人表示受案法院的法官都是自己的学生

D.向当事人暗示另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非知名法学院,水平有限


正确答案:AB

第7题:

魏某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他为犯罪嫌疑人毛某担任辩护人,在法庭他依据刑法理论对毛某的行为作了无罪辩护。魏某的辩护意见属于()。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任意解释

D、正式解释


参考答案:C

第8题:

以下情形属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接触中,所采取的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的有:( )。

A.某律师同时兼任某高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院、检察院很多领导都是他的学生,该律师利用了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B.某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司法局门口树立宣传该所的广告牌

C.某律师事务所长期聘用当地司法机关人员担任该所顾问

D.某律师事务所长期向当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散发钢笔等小物品,上面印有该所的广告


正确答案:ABD
「考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仍然是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到7个方面,即在与委托人的接触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与行政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接触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与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接触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特定行业服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恶意排挤的手段,以广告误导委托人,伪造或冒用法律服务质量名优标志、荣誉称号等。
    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接触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04年颁布试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46条有明确的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一)利用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影响所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二)在司法机关内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立律师广告牌和其他宣传媒介;(三)向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散发附带律师广告内容的物品。"本题选项ABD所列情况正是这三种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而C选项所说的情况,尽管也属于违法行为,但主要是违反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与本题所说的不正当竞争无关

第9题:

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不得担任法官?()
A.某曱,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3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
B.某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发表了不少高水平的文章
C.某丙,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姥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年
D.某丁,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


答案:C
解析:
考点:不得担任法官的情形
讲解:根据《法官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故C选项某丙曾被开除公职,不能担任法官,应选;ABD选项均符合法官的条件,不符合题意,不选。

第10题:

李道德是某历史学教授,为因组织淫秽表演而被起诉的苏某担任辩护人,他在法庭上依据自己对刑法某条款的理解发表的辩护意见属于: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任意解释
D.正式解释

答案:C
解析:
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学者、专家、法律工作者等非官方主体对法律规范所作的阐明与解释。任意解释是指一般公民、社会团体、诉讼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题干解释的主体是辩护人,且按照自己的理解,故属于任意解释,因此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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