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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是四川省一家具有50多年历史的企业,其生产的“太岁康”牌高粱酒在该省市场上颇有知名度。近来,云南省的乙酒厂推出了“状元乐”牌高粱酒,其酒瓶造型和包装与“太岁康”的酒瓶造型和包装几乎一样,但两种酒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因“太岁康”高粱酒与“状元乐”高粱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对甲酒厂不构成侵权B、因“太岁康”商标仅在四川省内知名,其酒瓶造型和包装又未获得专利,故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因“太岁康”高粱酒和“状元乐”高粱酒的装潢

题目

甲酒厂是四川省一家具有50多年历史的企业,其生产的“太岁康”牌高粱酒在该省市场上颇有知名度。近来,云南省的乙酒厂推出了“状元乐”牌高粱酒,其酒瓶造型和包装与“太岁康”的酒瓶造型和包装几乎一样,但两种酒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太岁康”高粱酒与“状元乐”高粱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对甲酒厂不构成侵权
  • B、因“太岁康”商标仅在四川省内知名,其酒瓶造型和包装又未获得专利,故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 C、因“太岁康”高粱酒和“状元乐”高粱酒的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D、“太岁康”高粱酒和“状元乐”高粱酒的装潢虽然近似,但常喝“太岁康”高粱酒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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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993年2月19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家用电器注册了“康伟”商标。后来乙企业使用该商标生产冰箱并在2003年4月开始销售“康伟”牌冰箱。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其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当在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提出

B、乙企业对“康伟”的使用为非法使用

C、乙企业可以在2003年8月19日后在家用电器上申请获得注册“康伟”商标

D、甲企业在商标续展期内仍享有商标专用权


参考答案:B,D

第2题: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省内市场上颇有名气。后来,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乎一样,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两种商品装潢虽然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禁止

B.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C.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乙厂对甲厂并不构成侵权

D.“太岁康”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其外观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犯商标权或者专利权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酒厂生产的天地牌高粱酒,其注册商标为知名商标。乙酒厂推出地天高粱酒,其包装与天地牌高粱酒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厂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 B.天地牌高梁酒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包装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商品包装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天地牌高粱酒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C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是仿冒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情形之一。
[解题技巧]乙酒厂的行为显然不当,因此,基本上可以锁定选项C。

第4题:

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甲企业是一家道路运输企业,拥有员工数量85人;乙企业是一家食品加工公司,从业人员数量为155人;丙企业是一家化工压力容器生产厂,从业人员数量为95人;丁企业是一家金属冶炼公司,从业人员数量为88人。依据《安全生产法》,上述生产经营单位中,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是( )。

A.甲、乙、丙
B.甲、乙、丁
C.丙、丁
D.乙、丙

答案:B
解析: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故本题应选择B选项。

第5题:

1995年,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该行为属于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B、商业混同行为

C、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D、在商品上使用虚假质量标志


参考答案:B

第6题: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 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正确答案:C
【考点】欺诈性交易
【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为欺骗性的交易行为。本题中甲厂的产品在本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应当认定为是知名产品,尽管其外观未申请专利,但依然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乙厂由于采用了与甲厂同类商品极为相似的外观装潢,其行为足以造成一般消费者的误认,故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选项C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7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

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第8题:

某省甲酒厂生产的“康K”牌高粱酒属本省知名商品,备受消费者青睐。该省乙酒厂生产”爽S”牌啤酒,啤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康K”高粱酒非常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但是两种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对此,下列表述中。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 )。

A.因两种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B.乙酒厂的行为并非属于假冒商标行为,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C.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但“康K”牌高粱酒不是全国驰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且“康K”牌高粱酒为知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正确答案:D

第9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27~28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2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白酒厂的处理不正确。白酒,一取得了加工费,应就加工费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相应增值税,另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第10题:

下列属于能够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不可模仿性的资源有( )。

A.一家餐馆位于商业步行街的黄金地段
B.一家企业经多年打造了一支优秀的售后服务团队
C.一家公司的企业文化非常具有亲和力
D.一家制药企业拥有百年品牌

答案:A,B,C
解析:
资源的不可模仿性共有4种形式,物理上独特的资源(选项A)、具有路径依赖性的资源(选项B)、具有因果含糊性的资源(选项C)和具有经济制约性的资源。因此,选项A、B、C正确,选项D为资源的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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