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题目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原因。


参考答案:

1、科学技术方面的发明创造日新月异,文学艺术伤口的创作推陈出新,法律规定对这些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旨在体现科学发展的规律,鼓励创新的淘汰落后;
2、为了合理高速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


第2题:

简述知识产权的定义及特征。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最初的含义是指文学、艺术、音乐作品的邮财产权利,即版权,而专利(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中的财产权利则以工业产权一词来概括。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其二是工业产权,主要包含专利权和商标权。知识产权的特征: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3题:

试述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可选择下述任一种方式作答。第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特定信息;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知识产权的权能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对其他“特点”的评述。第二,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说明理由,进行评述。


第4题: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知识产权具有客体的无形性,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地域性与时间性,权利内容上的双重性特征。
(1)客体的无形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与作为有形财产对象的动产、不动产不同,它不占据空间,而且无论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本身都是无形的。
(2)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是政府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垄断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信息资本,它具有易扩散性和消费上的无对抗性。它的客体是无形的、抽象的,实际上不能被占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与一般物权是不同的。一般物权的排他性是天然的,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是人为的,而且并不完全,知识产权的垄断是政府通过法律授予的。
(3)权利保护上的地域性与时间性。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有时间上的限制。即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权利就自行消灭,作为其客体的智力成果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4)知识产权内容的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由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应依法享有一定的人身权,这种权利是永久的。同时,由于智力成果的使用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智力成果的所有人享有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双重的,它不但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

第5题:

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借鉴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尊重国际通行做法,对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做出了规定,填补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立法的空白,把我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一、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二、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法律适用: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三、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6题: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及特征。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法律确认性;法定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7题: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 A、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
  • B、专有性
  • C、可复制性
  • D、强制性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参考答案: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
(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它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
(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第9题:

论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共有五个:
(1)两权合一性: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某一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区别于有形财产:无须交付实物和可以被多数人同时拥有并使用
(2)专有性:即垄断性、独占性。主要表现为对某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只能授予一次;
(3)法定性:这是从权利取得角度而言,知识产权采取国家审核主义,须由国家审核确认才能取得,而物权则采取当事人主义,即由当事人通过合法方式即可取得权利,除不动产外,一般无须国家审核;
(4)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受到时间的限制,超过相应期限,则权利自行消灭,例如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但物的保护无此项时间限制;
(5)地域性:即除了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外,知识产权仅有域内效力,(受授权国的法律保护)而无域外效力(他国对外国的知识产权无保护义务)。而物权、人身权无地域限制。

第10题:

简述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


正确答案:1、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
2、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