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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D、请求丙、丁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题目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 D、请求丙、丁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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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商标使用许可的问题。依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就整体而言,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有效。但是,该合同中的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违反了《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该特别约定无效。该特别约定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2题:

H市甲食品厂是“美斋”商标注册人,与G市乙厂签订该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该商标的食品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盒,该包装盒只能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盒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盒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权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厂使用其“××牌”饮料注册商标。对于乙厂生产销售“××牌”饮料的质量事宜,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不必过问,由乙厂自行负责

B.甲公司有权利要求乙厂在“××牌”饮料的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家为乙厂

C.甲公司有权派人进行抽样检查

D.如果不合格,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厂继续使用该商标


正确答案:BCD
解析: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4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则(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为合同的订立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厂和乙厂均未向对方作出承诺。

第5题:

甲厂委托乙研究所研制一种水稻收获机,研究经费由甲厂负担,双方末就技术成果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务,并交付甲厂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就该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甲厂为满足市场需要,许可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水稻收获机。吴某从丙厂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乙发现后向甲、吴某提出交涉,甲认为该技术属于自己所有,并认为乙将自己出资委托其开发的技术申请专利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吴某认为是从丙厂处购进的产品,自己没有侵权。从而引起诉讼。

问:(1)专利权属于甲还是乙?为什么?

(2)乙是否侵权?甲是否有权许可丙厂使用技术生产?

(3)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是否侵权?吴某销售该专利产品是否侵权?为什么? 侵权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1)乙,因合同未约定成果权的归属,依法属于开发人,所以专利权属于乙,乙依法有权申请专利
(2)否,甲不是专利权人无权许可丙厂生产该专利产品,甲的许可行为属于侵权
(3)丙厂生产制造和吴某销售产品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属于侵权,但由于其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属于善意侵权
(4)甲应当停止侵权,赔偿乙的损失或让甲向乙返还不正当得利,或者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吴某有合法来源,根据善意侵权原则,应当停止侵杈,禁止继续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丙虽也属于善意侵权,但善意侵权不涉及制造,所以丙厂应该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

第6题:

反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工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只在既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的效力,独占许可使用人无权阻止其他人 在独占使用许可约定的范围之外使用该注册商标。同时,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授予某人专有使用权之后,仍 有权在所授予的范围之外另行授予其他人该专有权利。因此,本案中,乙厂在某省授予甲厂专有使用许可 之后,仍有权授予其他人在该省之外专有使用该注册商标,甲厂无权请求乙厂承担侵权责任。故选项A不正确。
丁厂虽然取得了在外省对该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许可权利,但其非法将该专有使用权转让给丙厂,并 许可其在莱省使用,导致对甲厂权利的侵害,因此,丁厂和丙厂具有过错,应当对甲厂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故此,甲厂可以选择丁厂和乙厂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来行使侵权请求权。选项B,C和D正确。

第7题: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乙发现当地的丙厂也在使用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不能主张下列 ( )项责任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


正确答案:A
A。解析:《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乙厂对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仅许可甲厂在某省独占使用,丙厂未获许可即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对甲厂商标权的侵犯。

第8题: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项不能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三类。其中,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据此,甲厂仅有权“在某省”这一特定地域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乙厂在“外省”另外授权“丁厂”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行为并无不当,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丁厂违法许可丙厂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属于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丙厂仅经丁厂的违法许可而未经商标注册人“乙厂”的许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商标法》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进一步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由此,甲厂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其“B、C、D”三项请求成立,鉴于本题属于逆向选择,只有“A”选项符合题意。

第9题:

甲厂委托小李去乙厂购买原油30吨,因时间匆忙小李仅带有盖有甲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至乙厂后小李擅自为甲厂购买原油50吨。乙厂如期将50吨原油运送至甲厂,并要求甲厂付款。甲厂留下30吨,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原油皆退还乙厂,由此造成乙厂损失。该损失由( )承担。

A、甲厂

B、小李

C、甲厂和小李

D、乙厂自行承担


参考答案:A

第10题: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工厂并未违约,故A项不成立。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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