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疫苗管理法草案再次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明确,提高对制售假疫苗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规定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此外,草案还对于疫苗生产、流通、监管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2002年12月23日,新中国法制史上迄今为止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哪一部法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5题:
2007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提交质量可疑疫苗报告的疫苗批发企业应( )。
本组题考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疫苗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接种、分发、供应、销售,并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依法采取查封、
第9题:
2018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明确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上调至()元。
第10题: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