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规定()
第1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如何规定的?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者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略
第2题:
目前天津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单位一年发放一次可以吗?
第3题:
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 )。
A、已享受的奖励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应该收回
B、已享受的奖励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不予收回
C、注销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D、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
第4题:
长沙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第5题:
下列不属于计划生育奖励的规定主要有()
第6题: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发放()。
第7题: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否计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
第8题:
从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项目是?()
A、住房补贴
B、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C、丧葬费
D、警衔津贴
第9题: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育的,自生育之日起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已享受的()
第10题:
天津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