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及特点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特点:(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3)等价有偿。二、民法调整人身关系。
特点: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第2题:
第3题:
简答民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具体经济关系。其特征:第一,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具体的经济关系。第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归属关系和流转关系。第三,民法调整以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其特征有:第一,主体地位平等。第二,与人身不可分离。第三,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第四,民法确认人身关系,用民事方式保护人参关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下列关于行政法与民法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法属于公法范畴,民法属于私法
B.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一种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纵向行政管理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一种以平等、等价、有偿为特征的横向关系
C.解决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都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D.行政法的一些概念和制度来源于民法
第7题:
试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8题:
民法的调整对象和特征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的特征有:1)主体处于平等地位;2)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3)大都是等价有偿。
人身关系的特征有:1)主体处于平等地位;2)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3)与主体不可分离。
第9题:
第10题:
行政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