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资格考试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题目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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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一定得法定期间,才能宣告死亡。法律对此法定期间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A、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下落不明持续满4年的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

C、从战争结束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的

D、通常情况下,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满5年的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公民甲失踪已满15年,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甲所在单位领导研究一致同意申请宣告其死亡。根据法律规定,谁无权向法院提出该申请?()

A.其配偶

B.其父母

C.其子女

D.甲所在的单位(无债权债务关系)


参考答案:D

第3题:

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试题点评:本题考核诉讼管辖。教材P2815行有相关规定。基本知识,应该掌握。

第4题:

甲从1983年9月15日离开住所后一直没有音讯,1988年7月3日。甲的合伙人乙、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甲的配偶和子女反对,法院应当()

A.接受乙、丙申请,宣告死亡

B.驳回乙、丙申请,不作死亡宣告

C.发出公告,一年后宣告甲死亡

D.进行调解,待乙、丙与甲的配偶、子女达成一致协议后再决定是否宣告死亡


参考答案:C

第5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符合宣告失踪的“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的期限”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4年的法定期限”条件;配偶是申请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且在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中处于第一顺序,不受其它利害关系人影响。

第6题:

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A.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一年

B.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二年

C.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三年

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


参考答案:D

《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第7题: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是()。

A.须由其配偶提出申请

B.该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

C.该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

D.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参考答案:B, C

第8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公民下落不明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过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但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因此,ABC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第9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乙作为甲的妻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乙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宣告甲死亡

C.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D.乙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B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题中甲下落不明满五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要求。也符合宣告死亡的要求,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第10题:

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参考答案: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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