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资格考试

中学体育教师秦某,业余爱好攀岩活动。2005年8月6日,秦某之妻李某在长江人寿保险公司为秦某投保了一份25年期两全保险,并如实告知了秦某的业余爱好,保险金额30万元,缴费期15年,年缴保费8000元。秦某指定其妻和儿子为受益人。2006年由于妻子未及时缴纳保费,保单失效。2007年1月1日保单复效。2007年7月25日,秦某在工作中遭受巨大打击,次日在俱乐部组织的攀岩活动中,自己割断安全带,高空坠地,摔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秦某于2007年9月28日死亡。之后,李某向长江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

题目

中学体育教师秦某,业余爱好攀岩活动。2005年8月6日,秦某之妻李某在长江人寿保险公司为秦某投保了一份25年期两全保险,并如实告知了秦某的业余爱好,保险金额30万元,缴费期15年,年缴保费8000元。秦某指定其妻和儿子为受益人。2006年由于妻子未及时缴纳保费,保单失效。2007年1月1日保单复效。2007年7月25日,秦某在工作中遭受巨大打击,次日在俱乐部组织的攀岩活动中,自己割断安全带,高空坠地,摔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秦某于2007年9月28日死亡。之后,李某向长江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 按照本案情况,秦某的儿子能得到保险金()万元。

  • A、30
  • B、15
  • C、10
  •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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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尚未买车票,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运输合同已经成立,秦某有过失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2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使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尚未买车票。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正确答案:D
客运合同存在不同情况,如属长途运输,自旅客购买客票时合同成立,旅客上车合同生效;如属巴士运输,按交易习惯,自旅客上车客运合同即成立生效。本题中,虽然乘客钱某未购买车票,但钱某与秦某之间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于钱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承运人秦某负过错责任。秦某因超速驾车,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而紧急刹车,造成钱某的物品毁损,对此,秦某存在过错,故秦某应对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3题:

1990年12月,秦某向朋友张某借款5万元,并立字据约定两个月内偿还。但秦某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秦某,但对钱的事只字未提。1993年10月张某急需用钱,找到秦某要钱,秦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秦某要钱时,秦某却称,自己近来研习法律,知道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秦某偿还5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2)秦某1993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秦某所欠的钱?


正确答案:

第4题:

天南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某挪用公司大笔资金投资艺术品损失惨重,其他的董事和监事因为和胡某私交甚好对此一直置若罔闻,股东秦某对此非常气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公司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B.秦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C.如果秦某持股不到1%就没有提起代表诉讼的资格
D.秦某提起的代表诉讼如果胜诉则将赔偿归秦某所有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的是股东代 表评讼。《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应该是股东.A项错误,B项正确。有限公司股东充当原告没有持股比例要求,所以C项错误。代表诉讼是股东进行的公益诉讼,所以胜诉利益应该归公司,D项错误。

第5题:

第24-27题为套题: 中学体育教师秦某,业余爱好攀岩活动。2005年8月6日,秦某之妻李某在长江人寿保险公司为秦某投保了一份25年期两全保险,并如实告知了秦某的业余爱好,保险金额30万元,缴费期15年,年缴保费8000元。秦某指定其妻和儿子为受益人。2006年由于妻子未及时缴纳保费,保单失效。2007年1月1日保单复效。2007年7月25日,秦某在工作中遭受巨大打击,次日在俱乐部组织的攀岩活动中,自己割断安全带,高空坠地,摔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秦某于2007年9月28日死亡。之后,李某向长江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 从本案情况来看,秦某所投的寿险属于( )两全保险。

A.标准

B.限期缴费

C.非定额

D.保费不确定


参考答案:B
P111-112

第6题:

秦某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秦小。秦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保姆燕某。秦小和燕某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秦某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秦小和燕某均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秦小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燕某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秦小应视为放弃继承,燕某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D.秦小和燕某的行为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在继承中,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同样的沉默行为(未作表示)代表着相反的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7题:

24-27题:中学体育教师秦某,业余爱好攀岩活动。2005年8月6日,秦某之妻李某在长江人寿保险公司为秦某投保了一份25年期两全保险,并如实告知了秦某的业余爱好,保险金额30万元,缴费期15年,年缴保费8000元。秦某指定其妻和儿子为受益人。2006年由于妻子未及时缴纳保费,保单失效。2007年1月1日保单复效。2007年7月25日,秦某在工作中遭受巨大打击,次日在俱乐部组织的攀岩活动中,自己割断安全带,高空坠地,摔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秦某于2007年9月28日死亡。之后,李某向长江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

24.从本案情况来看,秦某所投的寿险属于( )两全保险。

A.标准

B.限期缴费

C.非定额

D.保费不确定

25.妻子李某为秦某投保这一保险的主要目的是( )。

A.仅仅保障儿子的经济需要

B.满足秦某的安全保障需要

C.达到保障与储蓄双重目标

D.资金投资的经济需要

26.按照本案情况,李某能得到保险金( )万元。

A.30

B.15

C.10

D.0

27.按照本案情况,秦某的儿子能得到保险金( )万元。

A.30

B.15

C.10

D.0


参考答案:

24.B


25.C


26.D


27.D


第8题:

秦某,某县副县长,中共党员,分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为发展县里体育事业、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在县城修建一个大型体育馆。工程招投标阶段,秦某的老同学、当地建筑老板周某找到秦某,请其为自己承揽该项目提供便利,考虑到同学情谊,秦某答应了。事后,周某“知恩图报”,多次给秦某送去财物,但考虑到现在管得严、风声紧,秦某皆予拒绝。之后,在秦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周某送给秦某儿子

5万元人民币。直至他人举报案发,儿子也未将收受周某财物一事告知秦某。帮人办事自己不收钱,是否就没事了?请分析。


正确答案:秦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中秦某虽然对儿子收受他人财物一事并不知情,但这并不妨碍他构成违纪。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对方财物的情况,纳入纪律规制范畴,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这意味着,一旦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且情节较重,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的党员干部哪怕对此不知情,也要受到处分。本案中,秦某利用职权为周某谋利,其子收受周某5万元,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第9题:

设谭某有哥哥,秦某有妹妹,谭某与秦某结婚后,在婚假旅行中不幸死于一场事故,请问其遗产应怎样分割?( )

A.谭某的遗产应由其哥哥和秦某的妹妹继承
B.秦某的遗产由其妹妹继承
C.谭某的遗产由其哥哥继承
D.秦某的遗产由其妹妹和谭某的哥哥继承

答案:B,C
解析:
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夫妻,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推定他们同时死亡。本题中,丈夫有继承人哥哥,妻子有继承人弟弟,故他们分别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10题:

秦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秦某军的亲弟秦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秦某军征得秦某口头同意后,将秦某的片酬30万元以秦某的名义赠与秦某强。对秦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理由是秦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秦某军已征得秦某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秦某军未征得秦某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秦某军处理秦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秦某的利益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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