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丙国的所得16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30%、10%。其综合抵免限额为( )万元。A、36B、72C、16D、60

题目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丙国的所得16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30%、10%。其综合抵免限额为( )万元。

  • A、36
  • B、72
  • C、16
  • 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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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97~98 题:

第 97 题 在分国抵免法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

A.0

B.5万元

C.50万元

D.55万元


正确答案:C

第2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丙国所得4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50%、30%。在综合抵免法下,上述所得的抵免额( )。

A.72万元

B.56万元

C.52万元:

D.0


正确答案:B

第3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5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40%、3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扣除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万元。

A.120

B.140

C.160

D.180


正确答案:B
解析:500×30%=150(万元)。在扣除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为:(500-150)×40%=140(万元)。

第4题:

甲国居民A有来源于乙国所得200万元,来源于丙国所得10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和40%。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若乙国对外国居民来自乙国的所得实行1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甲国没有与乙国签订税收饶让协定,则甲国对来源于乙国的所得应征所得税税额为 ( )。


A.0万元

B.10万元

C.20万元

D.4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

乙国实际缴纳=200×10%=20万元,乙国所得抵免限额=200×30%=60万元,还要缴纳60-20=40万元。

第5题:

甲国某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税前所得2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30%,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承诺给予税收饶让,这样,甲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款为( )。

A.25万元

B.5万元

C.5.75万元

D.0


正确答案:D
注意税收饶让的内容: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因为甲国有税收饶让政策,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该居民在乙国缴纳了200×30%=60万元的所得税,超过了抵免限额,只能就限额抵免,实际抵免额为50万元;
第三步,计算甲国应征税款:50-50=0

第6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丙国所得4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30%。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A.56万元

B.32万元

C.18万元

D.0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丙国的所得160万。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30%、10%。其综合抵免限额为()。

A.36

B.72

C.16

D.60


正确答案:B

参见教材P84。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200*20+160 *20=72万元。

 

第8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为40%、3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兼居民管辖权。在扣除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

A.0

B.20万元

C.56万元

D.80万元


正确答案:C
解析:扣除法就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所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纳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是扣除部分征税。
  甲国居民在乙国已纳税款=200×30%=60(万元)。
  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200-60)×40%=56(万元)。

第9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丙国的所得160万。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30%、10%。综合抵免法下,抵免额为( )。


A.36

B.72

C.60

D.16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抵免法。

综合抵免限额= 200 ×20%+160 ×20%=72万元。

实际缴纳税款=200×30%+160×10%=76万元

故抵免额为72万元。

第10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丙国的所得16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30%、10%。已知两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在综合抵免法下,抵免限额为( )万元。

A.36
B.72
C.16
D.6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综合抵免限额的计算。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200+160)×20%×[(200+160)/(200+16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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