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0日前执行合同在“营改增”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第1题:
“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要求材料供应商、分包商提供()是合规的。
第2题: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3题:
营改增前发生的货物、服务、不动产采购业务,营改增之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第4题:
营改增后,购进烟酒招待用品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第5题:
下列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有()
第6题:
营改增实施后,固定资产原值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7题:
“营改增”后新业务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第8题:
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后春节、中秋节采购职工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9题:
“营改增”之后,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后,能否进行抵扣进项税?()
第10题: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分为哪几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