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或停用的零散重要空白凭证应采用切角、加盖作废戳记的方式作明显标记,切角时应注意不得切掉(),整箱或整包的则无需切角。
第1题:
重要空白凭证作废的,在作废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后作相关传票的附件。
第2题:
对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应及时(),并纳入当日传票作附件装订。
第3题:
对于停用的空白重要凭证,网点应在停用( )对柜员已领未用的凭证数量进行核对并收缴,进行加盖“作废”戳记或打洞、切角处理。
A、次日
B、当日
C、三日内
第4题:
对于停用的空白重要凭证,网点应在停用()对柜员已领未用的凭证数量进行核对并收缴,进行加盖“作废”戳记或打洞、切角处理。
第5题:
单位销户时,对存款人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如何处理()
第6题:
必须将已作废或待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切角、打孔和加盖“作废”戳记等标记性处理。
第7题:
经办人员填制或打印错误的重要空白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第8题:
因柜员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要执行以下规定()。
A、柜员签发凭证有误,经运营主管审批签章后,做抹账处理。
B、凭证加盖“作废”戳记,作“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附件。
C、单折类凭证应剪角作废后,由柜员自行销毁。
D、凭证加盖作废戳记,作为原错误记账凭证附件。
第9题:
柜员填制或打印错误的空白重要凭证,应立即(),并将作废凭证作为当日凭证附件。
第10题:
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切角作废或加盖“作废”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