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的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经营业主管授权后,柜员应及时作销号处理。
第1题:
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的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会同其他人员双人经办及时作销号处理。
A对
B错
第2题:
对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应及时(),并纳入当日传票作附件装订。
第3题:
因柜员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要执行以下规定()。
A、柜员签发凭证有误,经运营主管审批签章后,做抹账处理。
B、凭证加盖“作废”戳记,作“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附件。
C、单折类凭证应剪角作废后,由柜员自行销毁。
D、凭证加盖作废戳记,作为原错误记账凭证附件。
第4题:
柜员在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时,要按规定做好( )。
第5题:
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的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会同其他人员双人经办及时作销号处理。
第6题:
简述重要单证的丢失或被盗后的处理规定。
(1)发生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立即向主管负责人如实报告,经负责人核实后,及时向本*行安全保卫部门和会计与营运部报告。
(2)营业网点重要单证发生丢失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书面上报一级分行。其中有价单证和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特种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发生丢失须在24小时内由一级分行报告总行备案;其它总行统一样式的重要单证丢失可在三个工作日报告总行备案。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丢失的重要单证应在“重要单证作废、丢失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和签章。
(4)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的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经业务主管授权审批后,营业人员应及时作销号处理。
略
第7题:
柜员制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应当()
第8题:
对外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应坚持“()”的原则(贷记卡除外),作销号处理,逐份使用、逐份销号。
先交易、后发售
略
第9题:
当柜员因休假离职或岗位变动等原因,不再使用凭证箱的凭证时,须经会计主管批准,将凭证箱的凭证移交给接收柜员。柜员休假离职或岗位变动,应登记“柜员交接登记簿”,系统不能自动销号的重要空白凭证还需登记()。
第10题:
发生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应及时向本级会计与营运部门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