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机构收到委托收款后,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会计主管审核后,将托收凭证第五联加盖()连同相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通知其付款,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1题:
柜员启动“[009501]电子回单查询打印”,打印的扣款或入账电子回单,应加盖()后,交付款人或收款人。
第2题:
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并审核无误进行相关处理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五联加盖()。
第3题:
商业汇票到期办理委托收款时,在委托收款凭证上应加盖( )。
A.汇票专用章
B.业务公章
C.结算专用章
D.业务清讫章
第4题:
付款行收到收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应在第五联托收凭证上加盖(),及时交付款人。
第5题:
按照《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规定,收款人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一联上加盖()退给收款人。
第6题:
柜台收到委托收款审核托收凭证第三联上委托收款行是否加盖(),付款人是否在民生银行开户。
第7题:
柜台受理委托收款,营业经理对托收凭证及债务凭证审核无误后,按要求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
第8题:
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时,应在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上加盖()。
第9题:
银行在接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时,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留存的,应将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加盖()及时交给付款人。
第10题:
办理托收银行承兑汇票时,录入复核员或事中监督员在审核无误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加盖()交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