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培训知识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报送定期报告时,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

题目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报送定期报告时,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以下对于持续信息公开制度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并公告

B.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只需报送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还需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D.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需要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正确答案:C

第2题:

资产评估师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评估报告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资产评估师应关注相关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当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对相关事项及评估处理方式进行披露
Ⅱ.对上市公司购买拥有矿业公司的股权,如果矿业权处置价款已确定,披露是否存在未付的款项并已足额记为负债
Ⅲ.对矿业采矿权进行评估时需要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核实并评审备案
Ⅳ.资产评估时应关注相关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当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时,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应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Ⅰ、Ⅳ两项,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对相关事项及评估处理方式进行披露。Ⅱ、Ⅲ两项,上市公司购买拥有矿业权公司的股权,如果矿业权处置价款已确定,披露是否存在未付的款项并已足额记为负债;如果矿业权应当处置而未处置并且涉及价款的,披露未来支付的相关协议或者意向以及支付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3题: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责任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4题:

以下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应当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
B.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C.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后,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
D.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答案:A
解析:
B,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C,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D,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2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第5题: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的内容不包括( )。

A: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B:公司股东大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C: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D: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答案:B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7.11条规定,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②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④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6题:

审计报告在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A.10

B.20

C.30

D.15

答案:A
解析:
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审计报告在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第7题:

以下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应当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
B: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C: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后,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
D: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答案:A
解析:
B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7.18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C项,第8.7.19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D项,第8.8.4条规定,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2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第8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中的报告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

B.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

C.公司监事发生变动时,应当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

D.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中的报告制度。根据《证券法》第65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此,A错。
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况;(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此,B项错。
第67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因此,c项错。第68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9题:

以下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Ⅱ.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Ⅲ.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Ⅳ.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A:Ⅱ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E: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Ⅰ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7.11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Ⅱ项,第8.7.5条第4项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之一是: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Ⅲ项,第8.7.16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Ⅳ项,第8.7.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10题: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的内容不包括( )。

A.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B.公司股东大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C.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D.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答案:B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7.11条规定,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2、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4、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