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

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达35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露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5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5万元“消息费”。后甲又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与妻子合谋,集中资金连续买卖期货,致使期货价格受到很大影响,两人从中获利65万元。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甲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构成了()。A、盗窃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挪用公款罪

题目

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达35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露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5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5万元“消息费”。后甲又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与妻子合谋,集中资金连续买卖期货,致使期货价格受到很大影响,两人从中获利65万元。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甲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构成了()。

  • A、盗窃罪
  • B、贪污罪
  • C、职务侵占罪
  • D、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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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小甲在部队服役期间,为国外某机构多次窃取部队的军事秘密,张小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间谍罪
B.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C.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
D.为境外窃取军事秘密罪


答案:D
解析:

第2题:

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务达20余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漏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0余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3万元“信息费”。甲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B
解析:
甲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得公款的,其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甲是国家工作人员,故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只是暂时“借取”公款使用,并没有自己占有的意思,本题中甲明显具有自己占有的意愿,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3题:

下列不能构成贪污罪的主体是( )。

A.甲为某国有期货公司工作人员

B.乙为某国有期货经纪公司派到民营期货经纪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

C.丙为某国有期货经纪公司里面的临时工

D.丁为期货业监管人员


正确答案:C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ABD三项中甲乙丁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C项中的丙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第4题:

甲是期货公司的客户。期货公司多次采取私下对冲、对赌等行为,未将甲的指令入市交易。如果期货公司进行混码交易,但可证明已按照甲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则对交易中的损失( )。

A.期货交易所承担一部分
B.甲、期货公司中各承担一部分
C.完全由期货公司承担
D.完全由甲承担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期货公司进行混码交易的,客户不承担责任,但期货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已按照客户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客户应当承担相应的交易结果。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时,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
A.前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B.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的计划书
C.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D.经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根据以下案例,回答11~12小题.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务达20余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漏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0余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3万元“信息费”。

答案:C
解析: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除应当具备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3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第6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故意透漏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0余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3万元“信息费”。甲指示乙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乙的“信息费”的行为( )。

A、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
B、构成受贿罪
C、构成贪污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B
解析:
甲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乙非法谋取利益,并收受乙的“信息费”,属于受贿行为;此外,甲作为会计人员,属于期货公司的知情人员,他将内幕信息告诉乙并指示乙买卖期货,构成了泄露内幕信息罪。

第7题:

甲是期货公司的客户。期货公司多次采取私下对冲、对赌等行为,未将甲的指令入市交易。如果期货公司进行混码交易,但可证明已按照甲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则对交易中的损失( )。

A、期货交易所承担一部分
B、甲、期货公司中各承担一部分
C、完全由期货公司承担
D、完全由甲承担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期货公司进行混码交易的,客户不承担责任,但期货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已按照客户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客户应当承担相应的交易结果。

第8题:

甲被某国有企业委派到某合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公司的巨额资金占为己有。甲的行为已经构成( )。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C
解析:甲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因此,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第9题:

甲是期货公司的客户。期货公司多次采取私下对冲、对赌等行为,未将甲的指令人市交易。期货公司私下对冲、对赌,未将甲的指令人市交易等形成的交易结果( )。

A. 无效
B. 效力待定,如果甲追认,则有效
C. 有效,如果甲认为损害自己的利益,可以撤销
D. 有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3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私下对冲、与客户对赌等不将客户指令入市交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期货公司应当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期货公司与客户均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0题:

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客户甲的信息并在客户未知情的情况下以客户甲的名义进行交易且使客户甲损失1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期货公司将李某开除,则损失由甲和期货公司共同承担
B.应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由客户甲和李某共同承担损失
D.如果甲对交易结果进行追认,则损失由甲自行承担

答案:B,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的规定,期货公司擅自以客户的名义进行交易,客户对交易结果不予追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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