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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题目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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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私募基金合同中,需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不包括( )。

A、私募基金投资企业明细

B、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

C、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D、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十一条规定,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具体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第2题: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应如实填报的信息包括( )。
Ⅰ.私募基金名称
Ⅱ.私募基金资本规模
Ⅲ.私募基金投资者信息
Ⅳ.私募基金合同

A.Ⅰ、Ⅱ
B.Ⅱ、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基本信息。

第3题:

关于私募基金风险评级,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可自行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B.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不能自行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C.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D.私募基金管理人销售私募基金,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答案:B

第4题:

对于契约型基金公司来说,以下()不属于其与组织形式有关的内容。

  • A、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 B、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 C、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
  • D、私募基金的清算

正确答案:B

第5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正确答案: 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是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是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是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九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6题: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不包括( )。

A、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

B、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C、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

D、私募基金的认购事项


答案:D
解析: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除ABC三项外,还包括:①私募基金的名称;②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如有);③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④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⑤私募基金的结构化安排(如有);⑥私募基金的外包事项,订明外包机构的名称和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外包业务登记编码(如有);⑦其他需要订明的内容。D项属于私募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7题: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 )。
①公司型
②法人型
③合伙型
④契约型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答案:A
解析:
私募基金可采用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组织形式。

第8题:

按照基金的组织形式分类,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划分为( )。

A.私募基金

B.公募基金

C.开放基金

D.公司型基金


正确答案:D

第9题:

按()划分,基金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 A、募集方式
  • B、组织形式
  • C、规模大小
  • D、投资方向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简述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正确答案: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
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5、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6、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关私募的典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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