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CIA)

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应当定义为:()A、该证据没有错误和偏见,并忠实地表明其所要表明的意思。B、该证据是通过观察人、资产和事件而取得的。C、该证据是对其他审计证据的补充,并且强化或证实了这些证据。D、该证据证明了一个中间事实或一组事实,从这些事实还可推理出其他事实。

题目

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应当定义为:()

  • A、该证据没有错误和偏见,并忠实地表明其所要表明的意思。
  • B、该证据是通过观察人、资产和事件而取得的。
  • C、该证据是对其他审计证据的补充,并且强化或证实了这些证据。
  • D、该证据证明了一个中间事实或一组事实,从这些事实还可推理出其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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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与学理分类。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确系书证。一个证据能单独反映题目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就是直接证据:反之若无法单独反映题目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反映待证事实,就是间接证据。银行转账凭证只能反映转账事实,而无法单独反映借款事实,故系间接证据。A项错误。《民诉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可见,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和手机通话录音都是存储于作为电子介质的手机存储卡之中,皆属于电子数据;同时,两者都是只能证明战某“要”向牟某借款,而无法直接证明借款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本证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所提出的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反证是指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所提的推翻对方主张的证据。本案中,战某提供借条复印件只有证明牟某向战某借款的事实,而与战某向牟某的借款事实没有相关性,不能成为战某借款事实的证据,既非本证也非反证。D选项错误。

第2题:

关于民事证据的证明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它是由法官进行任意判断的
B.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没有任何证明力
C.当事人对自己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
D.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定大于传来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证明力。《民诉解释》第105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故A选项所言“任意判断”是错误的。《民事证据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所以B项和D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故C选项所言证明标准应为“高度可能性”,C选项错误。

第3题:

民事案件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

A.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

B.可以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C.一律不采纳该证据;

D.部分采纳该证据;


参考答案: AB

第4题:

内部审计人员可聘请其他专业机构或人士对审计项目的某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应对引用该证据的可靠性负责。

  • A、内部审计部门
  • B、内部审计人员
  • C、审计部门负责人
  • D、审计组长

正确答案:B

第5题:

现有有力证据表明,某高级经理已参与舞弊性质的内幕交易。但是,该证据是在开展经营审计时获得,而且被认为与审计不相关,首席审计执行官应该采取的最恰当行动是以下哪项内容?

A.向外部法律顾问报告该证据,以便后者就此开展调查然后,将法律顾问的调查发现报告管理层
B.开展充分的审计工作,以得出是否已发生舞弊行为的结论,然后的将审计发现报告给审计委员会主席,如果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恰当的行动,则将审计发现报告给政府官员
C.向审计委员会主席报告该证据,并建议开展调查
D.停止与内部交易有关的审计工作,因为该项工作现有审计不相关

答案:C
解析:

第6题: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对借款事实而言,属于间接证据,而非直接证据。
选项B正确,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短信中仅有借款“账号”信息,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而非电子数据。
选项D错误,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本证,而非反证。

第7题:

某镇政府未经通知薛某,强行将薛某的果园铲平。薛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镇政府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其铲平薛某的果园是不合法的。薛某遂要求镇政府给予加倍赔偿,镇政府不同意。薛某在其后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镇政府在调解过程中承认其行为违法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根据镇政府的承认径行宣告镇政府的行为违法
B:法院不得采纳该证据
C: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但应当同时参照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D: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并根据质证结果决定是否采纳

答案:B
解析:
对于证据的审核认定,《行诉证据规定》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该《规定》第66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本题应选B项。

第8题: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字或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则该证据无效。判断对错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9题:

甲打电话向乙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乙当日即转款。之后,因甲拒不还款,乙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在诉讼中,甲否认向乙借款的事实,主张乙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乙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甲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证据种类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甲提供一份乙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乙主张甲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B
解析:
(1)选项A:银行转账凭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但仅凭该转账凭证无法“单独直接证明”甲借款的事实(仅证明乙对甲转账,是否是借款无法证明),不属于直接证据。(2)选项B: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短信内容可证明“甲有借款的表示”,但不能证明借款真实发生,为间接证据;本选项正确。(3)选项C: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为间接证据。(4)选项D:反证是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本选项中,原出借人甲所出示的借条证明“乙向甲借款10万元”,此为新的借款关系,而非否定“甲向乙借款”的事实,不属于反证。

第10题:

请求人在2009年4月5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外文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4月10日受理了该无效宣告请求。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 A、请求人可以在2009年5月5日前补充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B.请求人可以在2009年5月10日前补充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
  • B、对请求人2009年4月15日提交的新证据,并在2009年5月15日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证据应当予以考虑
  • C、对请求人2009年4月12日提交的新证据,并在2009年5月10日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证据应当予以考虑
  • D、请求人在2009年5月8日提交外文证据及其中文译文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译文应当予以考虑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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